天津市政府 (中华民国)

天津市政府中华民国中后期天津市的最高行政机关,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改天津特别市为天津市天津市政府于当年7月成立,1937年8月1日,日本成立天津市治安维持会。1945年9月29日,天津光复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天津特别市政府,并改回天津市政府

主要官员

1930年~1937年

市长
  1. 臧启芳(1930年10月-1931年4月)
  2. 张学铭(1931年4月-1931年10月)
  3. 周龙光(1931年10月-1932年12月)
  4. 于学忠(1932年12月-1933年8月)
  5. 王韬(1933年8月-1934年10月)
  6. 张廷谔(1934年10月-1935年6月)
  7. 商震(1935年6月-1935年7月)
  8. 程克(1935年7月-1935年11月)
  9. 萧振瀛(1935年11月-1936年8月)
  10. 张自忠(1936年8月-1937年7月)

1945年~1949年

市长
  1. 张廷谔(1945年10月-1946年11月)
  2. 杜建时(1946年11月-1949年1月)

事件

1931年中国收回天津比租界

参考文献

    前任:
    中華民國 天津特别市政府
    中華民國 天津市最高行政机关
    民国19年-民国26年;
    民国34年-民国38年1月15日。
    繼任:
    天津市治安维持会
    前任:
    汪伪天津特别市政府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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