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瀑布
夫婦瀑布又名「夫妻瀑布」,日治時期稱之為「夫妻瀧」[1],位於花蓮縣秀林鄉木瓜溪左岸支流,夫婦山南方山麓。瀑布標高約720公尺至480公尺,為四階連瀑[注 1],由上至下落差依序約為40、10、80、110公尺,總落差約240公尺[注 2]。瀑布自高崖傾洩而下,中段一分為二,遠遠望去看似夫婦並肩而立,所以又稱「夫婦灑」,夫婦山也因此得名[1]。戰後花蓮著名漢學家駱香林主導編纂花蓮縣志過程中,選出了代表花蓮名勝的「花蓮八景」[2],其中能高越嶺道的「能高飛瀑」即為夫婦瀑布[3][4]。
夫婦瀑布 日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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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台灣花蓮縣秀林鄉 |
海拔 | 720~480公尺 |
高度 | 240公尺 |
瀑布數 | 4 |
最大落差 | 110公尺 |
寬度 | 5~15公尺 |
平均寬度 | 8公尺 |
水系 | 花蓮溪 - 木瓜溪支流 |
解
- 另有兩階瀑布因地勢遮蔽,於能高越嶺道上僅能看到下兩階瀑布。
- 根據《臺灣通用電子地圖【NLSC】》、《農航所(正射影像圖)》對照。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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