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瀑布

夫婦瀑布又名「夫妻瀑布」,日治時期稱之為「夫妻瀧」[1],位於花蓮縣秀林鄉木瓜溪左岸支流,夫婦山南方山麓。瀑布標高約720公尺至480公尺,為四階連瀑[注 1],由上至下落差依序約為40、10、80、110公尺,總落差約240公尺[注 2]。瀑布自高崖傾洩而下,中段一分為二,遠遠望去看似夫婦並肩而立,所以又稱「夫婦灑」,夫婦山也因此得名[1]。戰後花蓮著名漢學家駱香林主導編纂花蓮縣志過程中,選出了代表花蓮名勝的「花蓮八景」[2],其中能高越嶺道的「能高飛瀑」即為夫婦瀑布[3][4]

夫婦瀑布
日语:
位置台灣花蓮縣秀林鄉
海拔720~480公尺
高度240公尺
瀑布數4
最大落差110公尺
寬度5~15公尺
平均寬度8公尺
水系花蓮溪 - 木瓜溪支流

  1. 另有兩階瀑布因地勢遮蔽,於能高越嶺道上僅能看到下兩階瀑布。
  2. 根據《臺灣通用電子地圖【NLSC】》、《農航所(正射影像圖)》對照。

參考資料

  1. 葉柏強. . 花蓮在地文化記憶庫. 更生日報. 2019年11月26日 [2020年12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0月27日) (中文(臺灣)).
  2. . [2023-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2).
  3. 林麗樺、郭俊麟. . 花蓮在地文化記憶庫. 東華大學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研究中心. 2020年7月27日 [2020年12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7月13日) (中文(臺灣)).
  4. . [2023-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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