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禁封船碑
背景經過
在廣東沿海的漁民長期被視作賤民,處於社會的最低層,更被蔑稱為「蜑民」[1],不獲得上岸居住或參與科舉考試的權利。清朝道光年間,广东水师每月向坪洲的漁民輪流徵用兩條漁船,假扮作為一般商船,用以誘惑海盜搶劫。漁船是漁民的謀生工具兼住處,雖然這種「扮商誘盜」之策會按船上舵工水手人數而津貼口糧,但所發的口糧僅夠男丁餬口,而不足以養活船上大小家眷。[2][1]
為此以黃勝興為首的12名漁民向官府稟報,經知縣與游擊商討後,議決由漁民、水師及縣衙門三方合資建造兩艘蝦笱艇,供水師用作誘盜,並永遠禁止徵用漁民的漁船。[2]方案獲得兩廣總督批准,並知會廣東布政司、按察司、督糧道、新安縣等各級衙門。但漁民仍未放心,要求知縣允許自資將告示刻於碑上,於道光十五年七月十九日(1835年9月11日)立碑,是為《奉禁封船碑》。
註釋
- 香港史學會. . 香港: 中華書局(香港)出版有限公司. 2014年7月: 116–118. ISBN 978-988-8290-98-7 (中文(繁體)).
- 羅威廉,李仁淵,and張遠.中國最後的帝國:大清王朝.,(第二版)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6年10月.印刷品.
外部連結
- 坪洲:旅遊熱點及特色
- 福山堂:坪洲天后廟-奉禁封船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坪洲綠衝者:奉禁封船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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