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奥本海
拉萨·奥本海[註 1](德語:,1858年3月30日—1919年10月7日),德国法学家,被誉为“现代国际法之父”。
拉萨·奥本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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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 | |
出生 | 黑森选侯国温德肯 | 1858年3月30日
逝世 | 1919年10月19日 英国英格兰剑桥 | (61歲)
国籍 | 德国 |
配偶 | 伊丽莎白·亚历山大 (1902年结婚—1919年结束) |
生平
奥本海生于德国法兰克福附近的温德肯,求学于柏林洪堡大学、哥廷根大学、海德堡大学和莱比锡大学,并于1881年获得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后于弗莱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895年赴伦敦任教直至逝世。 其初任教于巴塞尔大学,后赴伦敦政经学院并于1908年成为剑桥大学国际法教授。其代表作为International Law: A Treatise,于1905-1906出版。该书迄今被认为是国际法的经典教科书。
主要著作
- 《盗窃罪的客体》 (1894)
- 《良心论》 (1898)
- 《国际法》 第一卷 和平论 (1905; 1911年第二版),第二卷 战争论, (1906; 1912年第二版)
- 《国际法律科学》 (1908)
- 《国际事件》 (1909; 1911第二版)
- 《国际法的未来》 (1912年德文版; 1914年英文版)
- 《巴拿马运河之争》 (1913)
注释
- Oppenheim中国大陆常译作“奥本海姆”,该人物习惯译作“奥本海”[1]
參考資料
- 新华社译名室 (编). . . 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56. 1993. ISBN 7-5001-0221-6. OCLC 669189662. NLC 000651102.
Oppenheim, Lassa Francis Lawrence 奥本海, 欧洲法学家。(1858-1919)
(简体中文)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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