漚步

漚步(常寫作“奥步”)是源自臺语的一个词,臺語念作àu-pōo。意思是“不好的招数”。现今演变为一个选举中的常用贬义词,意为在民主选举中,参选人或参选政党使用如“炮制丑闻”、“制造事故”、“捏造谎言”、“散播流言”等不道德手段,直接或间接丑化对手或抬高自己,赢取选民的支持或同情,煽动选民厌恶对手。虽然不少“漚步”行为名义上不违法,但卻破壞了公平竞争的環境,因此备受争议[1]

字源

「漚」指蔬果腐爛或是不新鮮、有臭味,衍申用來形容爛的、不好的、或卑劣的人事物[2]。「步」指手段、方法[3]

台湾

“漚步”在台湾常见於民主選舉,在中國則常出現於權力鬥爭時。台湾各政黨均被指控使用“漚步”赢得选举,例如中國國民黨就曾於1977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發生作票走路工事件。此外,2018年公投中,台東某何姓女子因非法偷換他人的投票指南而遭網友批評,此女被媒體及社群戲稱為「漚步姨」及「好處姐」[4]

参见

参考来源

  1. . [2012-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6).
  2. .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201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5).
  3. .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2015-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7).
  4. . 2018-11-26 [2021-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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