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兒干都指揮使司

奴儿干都司女真文 nu ru (g)ə(n)[1]),亦称“奴尔干都司”或“努尔干都司”,全称为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是明朝前期曾设置于黑龙江乌苏里江以東、松花江以及嫩江流域的招撫机构,为明政府管辖黑龙江口、乌苏里江流域的羁縻机构,並非統治機關。治所位于黑龙江下游东岸靠近入海口的奴儿干城

招抚女真

明太祖北伐后,黑龙江奴儿干地区先前依附元朝的部落首领多归降明朝,并请求参照元朝征东元帅府(又称征东招讨司)旧制进行册封。

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设立建州卫(今黑龙江省东宁市附近),以阿哈出为指挥使。派邢枢等传谕奴儿干(元朝征东元帅府旧地,今俄罗斯尼古拉耶夫斯克特林),正式招抚诸部。扩大明朝东疆。十二月,设立兀者卫(今黑龙江省绥化市附近)。

永乐二年(1404年),设置奴儿干等羈縻卫所,其后在当地相继建卫所多达130餘。不过,这些卫所与奴儿干都司不相辖属。永乐三年(1405年)设立毛怜卫(今吉林省图们市附近)。永乐六年(1408年)在女真地区,设立自在州(今辽宁省辽阳市)、安乐州(今辽宁省开原市北),招抚女真人。

建制都司

永乐七年(1409年)明政府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作为管辖奴儿干地区的招撫机构。[2]永乐九年(1411年)正式开始行政管辖权。都司的主要官员初为派駐數年而輪調的流官,后为當地部落領袖所世袭。[3][4]

永乐十一年(1413年)在奴儿干都司官衙所在地附近原有观音堂的基础上建永宁寺,并立有永宁寺碑[5]。据永宁寺记记载奴儿干都司与东北130多个卫所不相辖属,非常设机构。[6]

辖区内主要居民为蒙古达斡尔女真、吉里迷(尼夫赫人、囊哈兒衛)、鄂罗克人 (兀列河衛、波羅河衛)等族人民,分置羈縻卫所,以各族首领为各卫所都督、都指挥、指挥、千户、百户、镇抚等职,给予印信。[7][8][9][10][11][12]据《明史》记载,到萬曆年間增加到奴儿干都司有卫384,所24,站7,地面7,寨1。都司治所奴儿干城黑龙江下游东岸,下距黑龙江口约两百公里,上距沿途設置驛站,吉林船厂约两千五百公里。明宣宗即位后,奴儿干都司于宣德九年(1434年)正式废弃,共持续25年。[13]

管轄範圍

奴兒干都司管轄範圍西起斡難河(今鄂嫩河),北至外興安嶺,東抵日本海,南接圖們江上游,西達韃靼蒙古。奴兒干與內地的郵傳通信主要幹線是海西東水陸城站,北起都司治所特林之西的滿涇站,中經四十五個驛站,南抵底失卜站,經遼東都司直達北京,交通全程達兩千五百公里。[14]海外庫頁島的北半部(是尼夫赫人鄂罗克人的居住地)入貢。

奴兒干都司与内地统治方式不同,主要是采取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边疆时较为常见的羈縻方式。从其设立的永寧寺碑看,永樂七年(1409年)明政府設置奴兒干都指揮使司,1413年明朝政府官員亦失哈第二次奴儿干之行时[15]建永寧寺立第一座永寧寺碑,到1432年亦失哈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奴儿干之行,重建該寺並於1433年立“重修永寧寺碑”。[16]

奴尔干都司是地方最高一级的军政合一统治机构,直隶于明朝中央政府。明王朝其对于东北边疆地区的统治并非像内地各一样直接掌管,而是仅在重要地点设军事据点及发展交通路线,各族实质上仍由各部族自行统治。[4]明成祖之后,明王朝对于经营东北不甚重视,随着女真内部之间的斗争和部族迁徙,奴兒干都司於宣德九年(1434年)正式廢棄,前后共持续25年。[13]

虽然奴儿干都司短暂的时间里被宣宗裁撤,然而仍有记载宣德七年时亦失哈第九次巡视奴儿干都司,[17]而且在宣德八年时奴儿干都司重新恢复(但正如上段所講,在第二年即宣德九年奴儿干都司又被重新廢棄),[18][19]明英宗时期在今库页岛的北半部地区设立卫所管辖,而且明朝官方仍然在东北地区有极高的统治权,可以发配审判当地各民族罪犯[20]

后续

1616年,努尔哈赤在东北建立后金,明朝灭亡后,原屬奴儿干地区为清朝管辖。后来其中乌苏里江以东部分地区于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被迫割让给沙皇俄国。今著名城市有伯力(俄称哈巴罗夫斯克)、阿穆尔河(黑龍江)畔共青城等。亦永宁寺碑,清代乌苏里江以东领土割让给沙俄后,1885年曹廷杰曾冒险拓回碑文,1904年归于海参崴的两个博物馆。

参考文献

  1. 《女真文辞典》,金启孮编著,文物出版社1984年出版,第21页。
  2. 『明太宗実録』永楽七年閏四月七日(己酉)「設奴児干都指揮使司。初頭目忽剌冬奴等来朝、已立衛。至是、復奏其地衝要、宜立元帥府。故置都司、以東寧衛指揮康旺為都指揮同知、千戸王肇舟等為都指揮僉事、統属其衆。歳貢海青等物、仍設狗站遞送」
  3. 『勅修奴児干永寧寺記』「永楽九年春特遣内官亦失哈等率官軍一千餘人・巨船二十五艘復至其国、開設奴児干都司。昔遼、金疇民安故業,皆相慶曰:「□□今日復見而服矣!」遂上□朝□□□都司,而餘人上授以官爵印信,賜以衣服,賞以布、鈔,大賚而還。依土立興衛所、收集旧部人民、使之自相統属」
  4. 静, 王晓; 院, 130012, 吉林长春吉林大学文学. . 邢台學院學報. 2015-7, 30 (2): 88–90,94 [2019-09-12]. ISSN 1672-465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9) (中文).
  5. 『勅修奴児干永寧寺記』「十一年秋、卜奴児干西有站満径、站之左山高而秀麗、先是已建観音堂於其上、今造寺塑仏、形勢優雅、粲然可観……」
  6.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一》,记载“升辽东都指挥同知康旺为都指挥使都指挥佥事王肇舟佟答剌哈为都指挥同知东宁卫指挥使金声为都指挥佥事旺等累使奴儿干”。
  7. 『明太宗実録』永楽十年八月十四日(丙寅)「奴児干・乞里迷・伏里其・兀剌・嚢哈児・古魯・失都哈・兀失奚等処女直野人頭目准土奴・塔失等百七十八人来朝、貢方物。置只児蛮・兀剌・順民・嚢哈児・古魯・満涇・哈児蛮・塔亭・也孫倫・可木・弗思木十一衛、命准土奴等為指揮千百戸賜誥印冠帯襲衣及鈔幣、有差」
  8. 『重修永寧寺記』「宣徳初、復遣太監亦失哈部衆再至、以当念聖天子与天同体、明如日月、仁徳之大、恩沢之渥、諭撫之其民悦服。且整飾仏寺、大会而還」
  9. 『明宣宗実録』宣徳二年八月五日(庚申)「遼東都司都指揮同知康旺・考郎兀等衛指揮僉事克徹・屯河等衛指揮僉事不顔禿・遼東東寧衛指揮金声等来朝、進馬及方物」
  10. 『明宣宗実録』宣徳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丙子)「命奴児干等処来朝野人女直頭目者得兀為可令河衛指揮僉事、儹卜為弗提衛指揮僉事、倶襲父職。斡冬哈僧住可・忙哈帖木児・哈傅剌察等倶為副千戸……賜賚有差」
  11. 『明宣宗実録』宣徳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戊寅)「賜禿都河等衛指揮僉事脱你哥・福餘衛舎人勤克・奴児干都司都指揮同知康旺・考郎兀等衛指揮僉事克徹・屯河等衛指揮僉事不顔禿・東寧等衛指揮金声等鈔綵幣表裏有差」
  12. 刻于宣德八年(1433年)的《重建永宁寺碑记》记载:永乐中,上命内官亦失哈等(愿)锐十航,五至其国,扶谕慰安,设奴尔干都司。其官僚抚恤,斯民归化,遂捕海东青方物朝贡。
  13. 《明宣宗实录卷一百十五》:凡采捕造船运粮等事悉皆停止凡带去物件悉于辽东官库内寄收其差去内外官员人等俱令回京官军人等各回卫所
  14. 『明太宗実録』永楽十年十月十五日(丁卯)「置遼東境外満涇等四十五站。勅其提領那可孟常等曰、朝廷設奴児干都司并各衛、凡使命往来所経之地。旧有站赤者、復設。各站頭目悉恭命毋怠」
  15. 刻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的《永宁寺记》记载:永乐九年春,特遣内官亦失哈等率官军一千余人,巨船二十五艘,复至其国,开设奴尔干都司。
  16. 『重修永寧寺記』「七年、上命太監亦失哈同都指揮康政率官軍二千、巨舡五十再至。民皆如故、独永寧寺破毀、基址有焉……時衆議西郭仍建原寺、敢不復治」
  17. 『明宣宗実録』宣徳七年五月九日(丙寅)「以松花江造船軍士多未還、勅海西地面都指揮塔失納答野人指揮頭目葛郎哥納等曰、比遣中官亦失哈等、往使奴児干等処、令都指揮劉清領軍松花江造船運糧。今各官還朝而軍士未還者五百餘人、朕以爾等帰心朝廷、野人女直亦遵法度未必誘引藏匿、敕至即為尋究。遣人送遼東総兵官処、庶見爾等帰向之誠」
  18. 『明宣宗実録』宣徳八年八月十四日(甲午)「奴児干都司都指揮同知康福……等貢馬。……弗提衛女直指揮同知仏家奴等十七人従中官亦失哈、往奴児干還、貢方物。賜之綵幣表裏絹布有差」
  19. 『明宣宗実録』宣徳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壬申)「兀者衛指揮僉事猛哥禿等三人随内官亦失哈帰自奴児干。賜之綵幣表裏金織紵絲襲衣等物」
  20. . [2020-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4).

参考图书

參見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