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舰

姊妹舰(又叫英文)是与另一艘船只有着相同的类型,或者有着几乎相同的设计的。这些船只有着一个近乎相同的船体及上层建筑布局、相似的排水量及大致相当的功能及设备。通常情况下,这些船只会因他们所配备的装备(如军用舰船的武器)不同而变得更加有区别。

贝尔法斯特姊妹舰奥林匹克号泰坦尼克号,照片拍摄于1912年3月6日。

举例

军用例子

大部分军舰会基于同一套设计蓝图批量生产一批战舰,这些战舰视为同一个船级而互成姊妹舰。例如,美国的艾奧瓦號戰艦 (BB-61)新澤西號戰艦 (BB-62)密蘇里號戰艦 (BB-63)以及威斯康辛號戰艦_(BB-64)都属于姊妹舰,他们共同组成衣阿华级战列舰

姊妹舰大多是在同一国家建造的,但可能由于服役不同从而分开,如辽宁舰曾经的姊妹舰库兹涅佐夫号航空母舰,现仍在俄罗斯服役。[1]

半姊妹是指虽为同一类的船舶,但有一些显着的差异。举个例子,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英国的勇敢级战列巡洋舰,其中前两艘有四门15英寸火炮,但最后一艘船暴怒号由2门18英寸火炮来代替。另一个例子是美国在二战时的艾塞克斯級航空母舰有着“长船体”和“短船体”两个版本。

民用例子

最出名的民用姊妹舰属于白星航運公司的奥林匹克号泰坦尼克号以及不列颠号。其他姊妹舰包括皇家加勒比国际海洋探索者号海洋冒险者号.

标准

普遍认可的能成为商业姊妹舰的标准是:

  • 类型:主要类型相同(如散装、罐装、滚装船等)
  • 载重吨级:+/- 10%(假设某个船只是10万载重吨级,然后其他的船要属于90,000至110,000载重吨级)
  • 建造者:相同的造船企业名称(不是船只建成的国家或者地区)

最关键的首要标准是船体设计要相同,例如由Tsunishi构建的流行的TESS-57标准,在日本、中国和菲律宾皆以此为设计标准制造出船只。以这种设计所建造的的所有船只都被归类为“姊妹舰”。

参见

  • 船舶的命名和下水

参考资料

  1. . [2013-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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