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鏡
姜鏡(1555年—1618年),字永明,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萬曆浙江鄉試解元,聯捷進士。死後追赠光祿寺卿。
姜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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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印刷局1918年印《越中三不朽图赞》之姜镜像 | ||
大明禮部精膳司郎中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 |
字號 | 字永明 | |
出生 | 五月二十四日 | |
逝世 | 萬曆四十六年 | |
配偶 | 娶胡氏 | |
親屬 | 曾祖父姜榮,父姜子羔 子姜逢元、姜一洪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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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第一名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聯捷三甲第一百零五名進士[1][2][3]。授行人司行人,升礼部主事,历官礼部主客司员外郎,十九年五月与礼科给事中孟养浩主考福建乡试。升精膳司郎中,二十年(1592年)十一月弹劾司礼监太监田义,并論及大学士赵志皋,被以造言诳惑,夺职为民。越十五年,朱常洛確立皇太子之位,推恩改冠帶閑住。又越十二年,卒于家。二年後光宗即位,追赠光禄寺卿[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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