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龍
姜龍(1476年—1546年),字夢賓,直隶太仓人。明朝官员,進士出身。姜昂之子。
姜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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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雲南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 | |
字號 | 字夢賓 |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六月初三日 |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 |
配偶 | 娶金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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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易經》,由州學生中式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年三十三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七十二名,第二甲第一百一名進士[1][2][3],授礼部主客司主事,歷任禮部郎中。明武宗南巡時,姜龍率領同官諫阻,被罰跪五日,幾死杖下。之後出任建寧府同知。
嘉靖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二月升爲雲南副使,備兵瀾滄、姚安,平定當地盜亂以及糾紛,在任四年,雲南大治[4]。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明史/卷165 |
- 《嘉庆直隶太仓州志·卷十五·選舉》:進士……蔡芝正德三年戊辰吕柟榜、周坤同上、姜龍同上、陸伸同上。以上二人省志作崇明……舉人……何璧(弘治)十七年甲子、王世芳、王憬、朱表、姜龍、李维貞已上同上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明史》(卷165):“子龍,字夢賓,正德三年進士。歷禮部郎中。武宗南巡,率同官諫。罰跪五日,杖幾死。出為建寧同知,尋遷雲南副使,備兵瀾滄、姚安。滇故盜藪,龍讓土酋曰:「爾世官,縱盜寧非賄乎?」酋懼,撫諭群盜,悉聽命。巨盜方定者,既降而貧,為妻妾所詬,卒不忍負龍,竟仰藥死。南安大盜千人,御史欲征兵,龍檄三日散盡。四川鹽井剌馬仁、雲南曬江和歌仲讎殺數十年,龍撫諭,遂解。大候州土官猛國恃險肆暴,龍擒之。在滇四年,番、漢大治。鄧川州立三正人祠,祀袁州郭紳、莆田林俊及龍。”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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