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胡珀
威廉·胡珀(William Hooper)(1742年6月28日-1790年10月14日)是美国律师,政治家。是大陆会议的成员,代表北卡罗来纳州(从1774年到1777年)。是美国美国开国元勋之一,胡珀也是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之一。
威廉·胡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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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名 | |
出生 | 1742年6月28日 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
逝世 | 1790年10月14日 北卡罗来纳州 |
墓地 | 吉尔福德法院国家军事公园(重新安葬),希尔斯伯格老城公墓(原墓葬) |
职业 | 律师,政治家 |
知名于 | 美国独立宣言签署人 |
签名 | |
生平
威廉·胡珀于1742年生于马萨诸塞的波士顿。他的父亲威廉·胡珀是苏格兰裔美国人,在移民美国之前曾就读爱丁堡大学。胡珀的父亲曾希望他成为主教[1],并于七岁时将胡珀置于波士顿拉丁文学校,由马萨诸塞州一位杰出的教育家约翰·洛威尔先生教导。十六岁时(1757年),胡珀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并在1760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得了神学学士学位[2]。毕业后,他并没有从事神职,而是向著名律师詹姆斯·奥蒂斯学习法律,并获得了律师资格证。他离开了马萨诸塞州,定居北卡罗来纳的威尔明顿,并在当地从事律师,他的律师事业十分成功,并与早期定居者的女儿安妮·克拉克结婚,两人在1768年生了儿子威廉,在1770年生了女儿伊丽莎白,然后在1772年生了另一个儿子托马斯[3]。随后,胡珀得以迅速晋升,首先是在1769年被任命为索尔兹伯里副司法部长,随后在1770年被任命为北卡罗来纳州副司法部长。
胡珀起初支持英国殖民政府, 并成为北卡罗来纳议会议员,逐渐成为了美国独立的支持者。1774年,他成为了第一届大陆会议的北卡罗来纳州代表,并当选第二次大陆会议的代表。但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国会和北卡罗来纳州的工作之间,在那里他正协助组建新政府。由于与北卡罗来纳州新政府打交道的原因,胡珀错过了批准《独立宣言》的投票,但他赶上并签署了美国独立宣言。1777年,由于持续的财务问题,胡珀从国会辞职,回到北卡罗来纳州继续从事他的法律职业。在独立战争期间,英军多次试图袭击他,并烧毁了他的庄园。
美国独立后,他在希尔斯伯勒继续从事法律,几次担任法官,最终在最终于1790年10月14日去世,享年4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