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人
媒人又稱冰人、媒妁、伐柯人[1]等,是指撮合婚姻的人,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女性媒人又稱媒婆。
東亞古时的婚姻讲究明媒正娶,因此,若结婚不经媒人从中牵线,就会于礼不合,虽然有两情相悦的,也会假以媒人之口登门说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才会行结婚大礼。
媒人会自提亲起,到订婚、促成结婚都会起着中间人的作用,在男女双方间作跑腿,联络,协调、细节调解,直至婚礼结束。職業媒人又會收取媒人費。
官媒與私媒
官媒即國家掌管人民婚姻的官署和人員,中國於周朝即有官媒,稱為媒氏。媒氏每年仲春皆會下令適婚年齡的男女相會,又會紀錄民間的婚姻,並監管彩禮的數量。違反結婚年齡、彩禮和其他規定者,就會受到媒氏處分。除撮合婚姻外,其職責還包括记录婴儿出生年月和姓名以及主管婚姻诉讼案,惩處违法[7]。私媒則是官方體制以外的媒人,只撮合婚姻和在嫁娶儀式中履行相關職務。職業媒人則是以為人作媒來賺錢者。
現況
現代專門為人尋找結婚對象的行業為婚姻介紹所。此外,一些地區的新人雖然是自由戀愛結合,但仍依照傳統在婚禮上設有相當於媒人的介紹人。這種介紹人不一定是真正撮合新人者,新人會邀請親友、上司、民意代表等擔任儀式上的介紹人。
職業評價
俗语云:“不做中(中间人),不做保(担保人),不做媒人三代好”,由于媒人说的亲是一世人的大事,假如说成亲事以后不能幸福美满一生,给男女双方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计的,因此,做媒人也不是一件轻松活。
參考文獻
- 宋朝吴自牧《梦梁录·嫁娶》:“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
- 《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 《诗经·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 《晋书·索紞传》:「孝廉令狐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紞曰:『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阳语阴,媒介事也。君当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
- 《红楼梦》第119回:“他说二爷不在家,大太太做得主的,况且还有舅舅做保山。”
- 唐李复言《续幽怪录》:“唐韦固,少孤,旅次宋城,遇异人,倚囊坐,向月检书。固问,答曰:‘天下之婚牍耳。’固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以系夫妇之足,虽仇敌之家,贫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
- 《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刑者,归之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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