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再爱我一次
《妈妈再爱我一次》(英語:)是1988年發行上映的台灣電影,改编自台湾的民间故事《疯女十八年》。是由陈朱煌执导的低成本伦理悲剧片。
妈妈再爱我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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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 |
导演 | 陈朱煌 |
制片 | 施政義 |
编剧 | 陈朱煌 柳松柏 |
主演 | 杨贵媚,谢小鱼,文英,李小飞,陈淑芳,孙亚东 |
配乐 | 蔡秋鳳主唱《酒落喉》(作曲、填詞:蔡振南;編曲:林國雄;愛莉亞唱片發行) |
制片商 | 富祥电影事业有限公司 |
片长 | 87 分鐘 |
产地 | 臺灣 |
语言 | 国语、台语 |
上映及发行 | |
上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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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公映時,沒有得到觀眾重視,放映幾天就下片。不過,1990年時影片意外在中國大陆因觀眾口碑造成轟動,首先是在武漢熱起來,接下來是上海,全國聯映是在同年9月份,當時造成萬人空巷的觀影盛況。到1990年底,共發行397個拷貝,觀眾人數超過2億,票房上億人民幣,若換算為今日票價,約100億人民幣的驚人總票房。
剧情
富家子弟林国荣与黄秋霞真心相爱,本已准备结婚,但因黄秋霞身世不好(黄秋霞为他人私生女,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遭林母万般阻挠,并将他们强行拆散,可是黄秋霞已怀有林国荣的孩子,无奈只能投靠乡下姨母家,并生下儿子志强。在家人的安排下,林国荣娶了和他门当户对的女子为妻。而黄秋霞却独自一人辛苦的抚养着孩子长大,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
几年后,林国荣的妻子被证实不能生育,为了延续林家香火,林父林母开始打起了志强的主意,他们开出各种条件想要将志强带离秋霞身边,林母甚至准备将秋霞告上法庭。后来,出于对志强未来发展的考虑,秋霞忍痛同意了将志强带回林家抚养的请求。离开母亲的志强整天思念着母亲,怀念着和母亲在一起的日子,于是屡次试图回到母亲身边。在一个刮着台风下着大雨的夜晚,志强逃到了曾经和母亲一起祈祷过的寺庙门口,第二天志强被家人发现时已经昏迷,秋霞为自己当时的错误决定后悔不已,一时情绪激动失足跌下楼梯,导致她丧失了所有记忆并且变成了一个疯子。
多年后,留学归国的志强在疯人院发现了一个手里抱着熊猫、目光呆滞的女患者,志强辨认出这就是他失踪多年的母亲黄秋霞,但秋霞此时却不能辨认出眼前的儿子,于是志强抱着母亲,唱着自己小时候曾经唱给母亲听过的《妈妈好》,歌声中,秋霞终于想起了所有的往事,最终母子相认。[1]
演员表
反应
該片在台灣口碑與票房皆不出色,上映几天即匆匆下线,也未获得海外上映机会。但在大陆除締造驚人的票房紀錄。
1990年6月左右,《妈妈再爱我一次》开始在大陆部分地区试映,首先是在武汉热起来,然后是上海。9月份在全部地区铺开放映。1990年年底时,共发行了397个拷贝,观影人数已超过2亿人,票房上亿元,当时的电影票价有1元到3元也有说票房达到6亿元。引發帶手帕進戲院哇哇大哭的集體觀影現象。据说,当时每个从影院里看完此片出来的人,手里都攥着哭湿的手帕。而黄秋霞的扮演者杨贵媚,也因为此片在大陆获得了很高的支持度,成为了大陆最知名的妈妈,以及當地人口中的"手帕影后"。[2]知名影視網站豆瓣網上,有高達8.3分的觀眾評價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