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晳 (郑国)
子晳(?—前540年),姬姓,驷氏,名黑,字子晳,又称公孙黑,是郑穆公的孙子,子驷的儿子[1],公孙夏的弟弟,郑国上大夫。
子晳 | |
---|---|
字 | 子晳 |
本名 | 姓:姬 氏:驷 名:黑 |
活跃时期 | 春秋时期 |
知名于 | 郑国上大夫 |
儿女 | 印 |
父母 | 父:子驷 |
为质
前558年,郑国尉氏、司氏叛乱的残余分子待在宋国。郑国人由于公孙夏、伯有、子产的缘故,用一百六十匹马和师茷、师慧两位乐师作为财礼送给宋国,又以子晳为人质。宋国司城乐喜把堵女父、尉翩、司齐交给了郑国,把认为有才能的司臣放走了。郑国人把这三人剁成了肉酱。[2]
良驷之争
前544年,郑卿伯有派子晳出使楚国,子晳不肯去,说:“楚国和郑国现在的关系不好,互相憎恨,派我去楚国,这等于是要我死。”伯有说:“你家世世代代都是办外交的。”子晳说:“可以去就去,有困难就不去,什么世世代代办外交的?”伯有要强迫他去,子晳发怒,准备攻打伯有氏,大夫们为他们调和。十二月初七,郑国的大夫们在伯有家里结盟。裨谌对此感到忧虑,说:“这次结盟,它能管多久呢?《诗经》说:‘君子多次结盟,动乱因此滋长。’现在这样是滋长动乱的做法,祸乱并没有停止,一定要三年然后才能解除。”[3]
子产之议
前543年,子产辅助郑简公前去晋国,晋国大夫叔向问起郑国的政事。子产回答说:“能不能见到,就在这一年了。驷氏和良氏正在争斗,不知道怎么调和。如果我能够见到他们的调和,就可以知道郑国政事的走向。”叔向问:“他们不是已经和好了吗?”子产答道:“伯有奢侈倔强而又固执,子晳喜欢居于别人之上,两人互不相让,虽然已经和好,还是结下了仇怨,不久就会爆发。”[4]
伯有之难
伯有喜欢喝酒,便造了地下室,并经常在夜里喝酒,奏乐。前543年,伯有去朝见郑简公,再度要派子晳去楚国,回家以后又去喝酒了。七月十一日,子晳带者驷氏的甲士攻打并且放火烧了伯有的家,伯有逃亡到雍梁,酒醒以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又逃亡到许国。大夫们聚在一起商量,当国子皮说:“《仲虺之志》说:‘动乱的就攻取它,灭亡的就欺侮它。’摧毁灭亡的而巩固存在的,这是国家的利益。罕氏、驷氏、丰氏三家的祖先本来是同母兄弟,伯有骄傲奢侈,所以不免于祸难。”[5]
伯有得知郑国人为他结盟,很生气;得知子皮的甲士没有参加攻打他,很高兴,以为子皮是在帮助自己。七月二十四日,伯有从墓门的排水洞进入,攻打旧北门,驷带率领国人攻打伯有,伯有最终被杀死在买卖羊的街市上。[6]
伯州犁之讽
前541年三月,列国的卿大夫在虢地结盟,楚国令尹公子围陈列了国君的服饰,两个卫士拿着戈站在旁边。楚国大夫伯州犁解释东西是向楚王借来的,郑国大夫行人子羽觉得东西是不会还回去了。伯州犁说:“您还是去担心你们的的子晳想要违命作乱吧。”[7]
兄弟争妻
郑国大夫徐吾犯的妹妹很漂亮,公孙楚已经和她订了婚,子晳又硬派人送去聘礼。徐吾犯害怕,把这事告诉子产。子产说:“这是国家政事混乱,不是您的忧患。她愿意嫁给谁就嫁给谁。”徐吾犯请求公孙楚和子晳让自己的妹妹自行选择,他们都答应了。子晳打扮得非常华丽前去徐吾犯家中,陈设财礼然后出去了。公孙楚穿着军服进来,左右开弓,一跃登车而去。徐吾犯的妹妹在房间内观看他们,说:“子晳确实是很美,不过公孙楚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丈夫要像丈夫,妻子要像妻子,这就是所谓顺。”她便嫁给了公孙楚。子晳发怒,不久以后就把皮甲穿在外衣里而去见公孙楚,想要杀死他而占取他的妻子。公孙楚知道子晳的企图,拿了戈追赶他,追到交叉路口,用戈敲击子晳。子晳受伤回去,告诉大夫说:“我很友好地去见他,不知道他有别的想法,所以受了伤。”[8]
郑国的大夫们都议论这件事,子产说:“各有理由,年幼地位低的有罪,罪在于公孙楚。”于是就抓住公孙楚而列举了他所触犯的国家的五条大节。[9]前541年五月初二,郑国把公孙楚放逐到吴国。[10]
薰隧之盟
前541年六月初九,由于公孙楚作乱的缘故,郑简公和大夫们在公孙段家里结盟。子皮、子产、公孙段、印段、子太叔、驷带在闺门外边私下结盟,盟地就在薰隧。子晳硬要参加结盟,让太史写下他的名字,而且称为“七子”。子产并不加讨伐。[11]
子羽之评
前541年,子产和行人子羽前去探望生病的晋平公。晋国大夫叔向向行人子羽询问郑国和子晳的情况,子羽答道:“他还能活多久?没有礼仪而喜欢凌驾于人,仗着自己富有而轻视他的上级,不能长久的。”[12]
三罪被诛
前540年秋季,子晳准备发动叛乱,想要除掉游氏而取代游氏的卿位,由于他的旧伤发作,而没有实现,驷氏和大夫们想要杀死子晳。子产正在郑国边境,听说了这件事,害怕赶不到,便乘坐了传车到达,让官吏历数子晳的罪状,说:“伯有那次动乱,由于当时正致力于事奉大国,因而没有讨伐你。你有祸乱之心不能满足,国家已经对你不能容忍了。专权而攻打伯有,这是你罪状的第一条。兄弟之间争夺妻子,这是你罪状的第二条。薰隧的盟会,你假托君位,这是你罪状的第三条。有了死罪三条,怎么能够容忍?你不快点去死,死刑就会到你的头上。”子晳再拜叩头,推托说:“我早晚就死,不要帮着上天来虐待我。”子产说:“哪个人可以不死?凶恶的人不得善终,这是天命。做了凶恶的事情,就是凶恶的人。不帮着上天,难道帮着凶恶的人?”子晳请求让自己的儿子印担任褚师的官职。子产说:“印如果有才能,国君将会任命他。如果没有才能,早晚和你一样的下场。你对自己的罪过不担心,而又请求什么?你不快点死去,司寇就要来了。”七月初一,子晳上吊死了,被暴尸在周氏地方的要道上,写着罪状的木头放在他的尸体上。[13]
参考资料
- 《春秋释例·卷四·世族谱》:公孙黑,子晳,子驷子。
- 《左传·襄公十五年》:郑尉氏、司氏之乱,其余盗在宋。郑人以子西、伯有、子产之故,纳贿于宋,以马四十乘与师伐、师慧。三月,公孙黑为质焉。司城子罕以堵女父、尉翩、司齐与之。良司臣而逸之,托诸季武子,武子置诸卞。郑人醢之,三人也。
-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子晳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子晳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己巳,郑大夫盟于伯有氏。裨谌曰:“是盟也,其与几何?《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今是长乱之道也。祸未歇也,必三年而后能纾。”然明曰:“政将焉往?”裨谌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举不逾等,则位班也。择善而举,则世隆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不然,将亡矣。”
- 《左传·襄公三十年》:子产相郑伯以如晋,叔向问郑国之政焉。对曰:“吾得见与否,在此岁也。驷、良方争,未知所成。若有所成,吾得见,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既和矣乎?”对曰:“伯有侈而愎,子晳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虽其和也,犹相积恶也,恶至无日矣。”
- 《左传·襄公三十年》:郑伯有耆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皆自朝布路而罢。既而朝,则又将使子晳如楚,归而饮酒。庚子,子晳以驷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雍梁,醒而后知之,遂奔许。大夫聚谋,子皮曰:“《仲虺之志》云:‘乱者取之,亡者侮之。推亡固存,国之利也。’罕、驷、丰同生。伯有汰侈,故不免。”人谓子产:“就直助强!”子产曰:“岂为我徒?国之祸难,谁知所儆?或主强直,难乃不生。姑成吾所。”辛丑,子产敛伯有氏之死者而殡之,不及谋而遂行。印段从之。子皮止之,众曰:“人不我顺,何止焉?”子皮曰:“夫人礼于死者,况生者乎?”遂自止之。壬寅,子产入。癸卯,子石入。皆受盟于子晳氏。乙巳,郑伯及其大夫盟于大宫。盟国人于师之梁之外。
- 《左传·襄公三十年》:伯有闻郑人之盟己也,怒。闻子皮之甲不与攻己也,喜。曰:“子皮与我矣。”癸丑,晨,自墓门之渎入,因马师颉介于襄库,以伐旧北门。驷带率国人以伐之。皆召子产。子产曰:“兄弟而及此,吾从天所与。”伯有死于羊肆,子产襚之,枕之股而哭之,敛而殡诸伯有之臣在市侧者。既而葬诸斗城。子驷氏欲攻子产,子皮怒之曰:“礼,国之干也,杀有礼,祸莫大焉。”乃止。
- 《左传·昭公元年》: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围设服离卫。……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辞而假之寡君。”郑行人挥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忧子晳之欲背诞也。”
- 《左传·昭公元年》: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晳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子晳怒,既而櫜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冲,击之以戈。子晳伤而归,告大夫曰:“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
- 《左传·昭公元年》:大夫皆谋之。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罪在楚也。”乃执子南而数之,曰:“国之大节有五,女皆奸之: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其长,养其亲。五者所以为国也。今君在国,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奸国之纪,不听政也。子晳,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幼而不忌,不事长也。兵其从兄,不养亲也。君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罪!”
- 《左传·昭公元年》: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
- 《左传·昭公元年》:郑为游楚乱故,六月丁巳,郑伯及其大夫盟于公孙段氏,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游吉、驷带私盟于闺门之外,实薰隧。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大史书其名,且曰七子。子产弗讨。
- 《左传·昭公元年》:叔向出,行人挥送之。叔向问郑故焉,且问子晳。对曰:“其与几何?无礼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弗能久矣。”
- 《左传·昭公二年》:秋,郑公孙黑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伤疾作而不果。驷氏与诸大夫欲杀之。子产在鄙,闻之,惧弗及,乘遽而至。使吏数之,曰:“伯有之乱,以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尔有乱心,无厌,国不女堪。专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争室,而罪二也。薰隧之盟,女矫君位,而罪三也。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将至。”再拜稽首,辞曰:“死在朝夕,无助天为虐。”子产曰:“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作凶事,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请以印为褚师。子产曰:“印也若才,君将任之。不才,将朝夕从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请焉?不速死,司寇将至。”七月壬寅,缢。尸诸周氏之衢,加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