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峰 (政治人物)
生平
1975年,黑龙江省宝清县青山公社务农、水利技术员;1978年,在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基础部力学专业学习。1982年,毕业后在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助教、讲师。1990年12月,任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科研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任华南建设学院(西院)科研处副处长、处长。2001年,任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5年9月,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民盟广州市委会兼职副主委;2006年11月,任民盟广州市委会主任委员[1]。
2007年1月,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2007年,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广州市委会主任委员、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2011年,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广州市委会主任委员、广州市民政局局长。2012年12月,任广州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广州市委会主任委员。2015年7月2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调查[2]。2015年9月24日,免去市政协副主席孙峰副主席职务。2016年11月,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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