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简称宁德市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宁德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主要领导 | |
市长 | 张永宁 |
---|---|
副市长(7) | 缪绍炜(常务副市长)、 陈 怡、 叶其发、 包江苏、 郑忠辉、 刘笃凡、 吴卫云 |
秘书长 | 詹少铃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组织上级机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地级市人民政府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宁德市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宁德市人民政府党组 |
联络方式 |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实际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5号 |
邮政编码 | 352100 |
對外官網 | www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 |
对应机构
中国共产党宁德市委员会 |
沿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闽东设立福建省第三行政督察區,专署驻福安县,1950年改称福安专区行政公署。1968年4月,改称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改为宁德地区革命委员会,专署迁往宁德县。1978年,撤销革命委员会,改为宁德地区行政公署。1999年,宁德地区撤销,正式成立宁德市人民政府。[1]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2]:
-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目前,宁德市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3]: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宁德市教育局
-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宁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 宁德市公安局
- 宁德市民政局
- 宁德市司法局
- 宁德市财政局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 宁德市水利局
-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 宁德市商务局
-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 宁德市审计局
- 宁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宁德市林业局
-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宁德市体育局
- 宁德市统计局
- 宁德市信访局
-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历任领导
以下列出历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
参考文献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