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盛 (越王)

宇文盛554年—580年8月25日),字立久突代郡武川镇(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追尊周文帝宇文泰第十二子[1],北周宗室、官员。

生平

武成元年九月辛未(559年11月2日),宇文盛封越国公,食邑一万户[2]天和六年秋七月乙丑(571年8月25日),大将军、越国公宇文盛进位柱国[3][4]。建德元年三月丙辰(572年4月12日),周武帝宇文邕杀死宇文护,当时宇文护的世子宇文训担任蒲州刺史,周武帝在当夜派遣宇文盛乘坐驿车前往蒲州征召宇文训回京城,返回路上到达同州,赐令宇文训自杀[5][6][7]

建德三年正月壬戌(574年2月7日),宇文盛进封越王[8][9][10]。建德四年七月丁丑(575年8月16日),北周讨伐北齐,宇文盛出任后路第一军总管[11][12]。建德五年十月己酉(576年11月10日),周武帝再度讨伐北齐,宇文盛出任右路第一军总管[13][14]。宇文盛率领的军队攻克了高显等几座城池。并州平定后,宇文盛于建德五年十二月丙寅(577年1月26日)进位上柱国[15][16]。宇文盛之后又跟随平定了邺城,于建德六年正月丙申(577年2月25日)出任相州总管[17][18]。当年汾州稽胡起兵叛乱,宇文盛和谯王宇文俭出任总管,出兵进攻,受大内史王谊调度指挥[19][20]宣政元年(578年)二月乙丑,宇文盛入朝出任大冢宰[21][22][23]。九月,汾州稽胡刘受逻干谋反[24]周宣帝宇文贇诏令宇文盛出任行军元帅,率领各路军队讨伐平定了刘受逻干[25]大成元年元年春正月癸巳(579年2月12日),北周初次设置四辅的官职,宇文盛出任大前疑[26][27][28]大象元年二月戊子(579年4月8日),宇文盛转任太保[29][30]。大象元年五月辛亥(579年6月30日),周静帝宇文阐诏令以丰州武当郡安富郡二郡作为越国封给宇文盛,食邑一万户,宇文盛出朝前往封国[31][32][33]

大象二年(580年),太上皇宇文赟病重,五月丁未(580年6月20日),杨坚担心北周诸王在外发生变动,千金公主将要外嫁突厥为理由,征召赵王宇文招、陈王宇文纯、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达、滕王宇文逌五王前往京城[34][35][36],六月戊午(580年7月1日),宇文盛等人到达京城朝见[37][38][39],宇文赟已经去世[40]。七月庚子(580年8月12日),周静帝诏令越王宇文盛上朝时不用小步快走,可以穿鞋佩剑上殿[41][42]。七月壬子(580年8月24日),杨坚诬告宇文盛与赵王宇文招谋反[43],宇文盛于七月乙酉朔廿九日癸丑(580年8月25日)在私人住宅中被害,时年虚岁廿七[1],五个儿子宇文忱宇文悰宇文恢宇文懫、宇文忻也被害死。十月癸丑朔廿日壬申(580年11月12日),周静帝诏令将宇文盛葬于洪渡乡洪坡里,朝廷赠予越国公,谥号[1],封国被撤除[44][45]

家庭

王妃

  • 贺若突厥,右卫大将军、散骑常侍、兖谯恒三州刺史、司空、当亭公贺若统孙女,上柱国、海陵公、灵州总管贺若谊之女,虚龄十二岁嫁给宇文盛,拜越王妃。开皇九年改嫁独孤罗,封赵国夫人,武德元年九月十八日在河阳去世,虚岁六十三,武德四年十一月甲申朔七日庚寅葬于雍州咸阳县鸿渎川奉贤乡静民里[46]

参考资料

  1. , 《碑林论丛》 (第00期), 2018年, (第00期): 1–10 [2020-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7)
  2. 《周书·卷四·帝纪第四》:辛未,进封辅城公邕为鲁国公,安城公宪为齐国公,秦郡公直为卫国公,正平公招为赵国公。封皇弟俭为谯国公,纯为陈国公,盛为越国公,达为代国公,通为冀国公,逌为滕国公。进封天水公广为蔡国公,高阳公达奚武为郑国公,武阳公豆卢宁为楚国公,博陵公贺兰祥为凉国公,宁蜀公尉迟迥为蜀国公,化政公宇文贵为许国公,陈留公杨忠为(隋)〔随〕国公,昌平公尉迟纲为吴国公,武威公王雄为庸国公。邑各万户。
  3.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秋七月乙丑,以大将军、越国公盛为柱国。
  4.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秋七月乙丑,以大将军、越公盛为柱国。
  5. 《周书》-卷十一·列传第三》:护世子训为蒲州刺史。其夜,遣柱国、越国公盛乘传往蒲州,征训赴京师,至同州赐死。
  6. 《北史·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护世子训为蒲州刺史,其夜遣柱国越公盛乘傅镇蒲州,征训赴京师,至同州赐死。
  7.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一》:护世子训为蒲州刺史,是夜,帝遣柱国越公盛乘传征训,至同州,赐死。
  8.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于露门。册柱国齐国公宪、卫国公直、赵国公招、谯国公俭、陈国公纯、越国公盛、代国公达、滕国公逌并进爵为王。
  9.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于路门。册柱国齐公宪、卫公直、赵公招、谯公俭、陈公纯、越公盛、代公达、滕公逌并进爵为王。
  10. 《周书校勘记·卷十三·列传第五·一0》:天和中进爵为王 张森楷云:“‘天和’当是‘建德’之误,帝纪(卷五武帝纪上)可证,各传亦并无以天和进爵者。”按北史卷五八周室诸王传、册府卷二六五都作“建德三年(五七四年),进爵为王”,且本传接叙“四年伐齐”,也是建德四年。这里显有讹夺,或如张说“天和”是“建德”之误,但更可能是“天和中”下有脱文。卷五武帝纪上于天和六年(五七一年)称“以大将军、越国公盛为柱国”。周书之例,诸王大臣进位柱国,几乎都见传中,本卷卫、赵、谯、陈、代、滕诸王传都有何时进柱国的纪载。可知这里“天和中”下当有“进柱国”语。今脱去此事(可能还有别事)和“建德三年”四字,遂似封王也在“天和中”。
  11. 《周书·卷六·帝纪第六》:以柱国陈王纯为前一军总管,荥阳公司马消难为前二军总管,郑国公达奚震为前三军总管,越王盛为后一军总管,周昌公侯莫陈琼为后二军总管,赵王招为后三军总管,齐王宪率众二万趣黎阳,随国公杨坚、广宁侯薛回舟师三万自渭入河,柱国梁国公侯莫陈芮率众一万守太行道,申国公李穆帅众三万守河阳道,常山公于翼帅众二万出陈、汝。
  12.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丁丑,下诏暴齐氏过恶。以柱国、陈王纯为前一军总管,荥阳公司马消难为前二军总管,郑公达奚震为前三军总管,越王盛为后一军总管,周昌公侯莫陈琼为后二军总管,越王招为后三军总管,齐王宪帅众二万趣黎阳,随公杨坚、广宁公侯莫陈回师三万自渭入河,柱国、梁公侯莫陈芮帅众一万守太行道。
  13. 《周书·卷六·帝纪第六》:己酉,帝总戎东伐。以越王盛为右一军总管,杞国公亮为右二军总管,随国公杨坚为右三军总管,谯王俭为左一军总管,大将军窦(泰)〔恭〕为左二军总管,广化公丘崇为左三军总管,齐王宪、陈王纯为前军。
  14.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己酉,帝总戎东伐,以越王盛为右一军总管,杞公亮为右二军总管,隋公杨坚为右三军总管,谯王俭为左一军总管,大将军窦恭为左二军总管,广化公丘崇为左三军总管,齐王宪、陈王纯为前军。
  15. 《周书·卷六·帝纪第六》:丙寅,出齐宫中金银宝器珠翠丽服及宫女二千人,班赐将士。以柱国赵王招、陈王纯、越王盛、杞国公亮、梁国公侯莫陈芮、庸国公王谦、北平公寇绍、郑国公达奚震并为上柱国。
  16.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丙寅,出齐宫中金银宝器珠玉丽服及宫女二千人,班赐将士。以柱国赵王招、陈王纯、越王盛、杞公亮、梁公侯莫陈芮、庸公王谦、北平公寇绍、郑公达奚震并为上柱国,封齐王宪子安城郡公质为河间王。
  17. 《周书·卷六·帝纪第六》:丙申,以上柱国、越王盛为相州总管。
  18.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三》:丙申,周以越王盛为相州总管。
  19. 《隋书·卷四十·列传第五》:汾州稽胡为乱,谊率兵击之。帝弟越王盛、谯王俭虽为总管,并受谊节度。
  20. 《 北史·卷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帝弟越王盛、谯王俭虽为总管,并受谊节度。
  21. 《周书·卷六·帝纪第六》:乙丑,以上柱国越王盛为大冢宰,陈王纯为雍州牧。
  22.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乙丑,以上柱国、越王盛为大冢宰,陈王纯为雍州牧。
  23.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三》:乙丑,周以越王盛为大冢宰。
  24. 《周书校勘记·卷十三·列传第五·一一》:汾州稽胡帅刘(爱)〔受〕逻干反 卷七宣帝纪、卷四九稽胡传、册府卷九八四、北史卷九六稽胡传(百衲本。殿本作“父”乃“受”之讹)“爱”都作“受”,今据改。参卷七校记第二条。
  25. 《周书·卷七·帝纪第七》:汾州稽胡帅刘受逻干举兵反。诏上柱国、越王盛为行军元帅,率众讨平之。
  26. 《周书·卷七·帝纪第七》:大象元年春正月癸巳,受朝于露门,帝服通天冠、绛纱袍,群臣皆服汉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初置四辅官,以上柱国大冢宰越王盛为大前疑,相州总管蜀国公尉迟迥为大右弼,申国公李穆为大左辅,大司马随国公杨坚为大后丞。
  27.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大象元年春正月乙丑,受朝于路门,帝服通天冠、绛纱袍,群臣皆服汉魏衣冠。大赦,改元为大成。初置四辅官,以大冢宰、越王盛为大前疑,蜀公尉迟迥为大右弼,申公李穆为大左辅,大司马隋公杨坚为大后丞。
  28.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三》: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于露门,始与群臣服汉、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置四辅官:以大冢宰越王盛为大前疑,相州总管蜀公尉迟迥为大右弼,申公李穆为大左辅,大司马随公杨坚为大后承。
  29. 《周书·卷七·帝纪第七》:戊子,以上柱国大前疑越王盛为太保,大右弼蜀公尉迟迥为大前疑,代王达为大右弼。
  30.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三》:戊子,周以越王盛为太保,尉迟迥为大前疑,代王达为大右弼。
  31. 《周书·卷七·帝纪第七》:五月辛亥,以洺州襄国郡为赵国,以齐州济南郡为陈国,以丰州武当、安富二郡为越国,以潞州上党郡为代国,以荆州新野郡为滕国,邑各一万户。令赵王招、陈王纯、越王盛、代王达、滕王逌并之国。
  32.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五月辛亥,以洛州襄国郡为赵国,齐州济南郡为陈国,丰州武当、安富二郡为越国,潞州上党郡为代国,荆州新野郡为滕国,邑各一万户。令赵王招、陈王纯、越王盛、代王达、滕王逌并之国。
  33.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三》:五月,辛亥,以襄国郡为赵国,济南郡为陈国,武当、安富二郡为越国,上党郡为代国,新野郡为滕国,邑各万户;令赵王招、陈王纯、越王盛、代王达、滕王逌并之国。
  34. 《周书·卷七·帝纪第七》:丁未,追赵、陈、越、代、滕五王入朝。
  35.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丁未,追赵、越、陈、代、滕五王入朝。
  36.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四》:坚恐诸王在外生变,以千金公主将适突厥为辞,征赵、陈、越、代、滕五王入朝。
  37. 《周书·卷八·帝纪第八》:六月戊午,以柱国许国公宇文善、神武公窦毅、修武公侯莫陈琼、大安公阎庆并为上柱国。赵王招、陈王纯、越王(达)〔盛〕、代王(盛)〔达〕、滕王逌来朝。
  38.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六月戊午,以柱国许公宇文善、神武公窦毅、修武公侯莫陈琼、大安公阎庆并为上柱国。赵王招、陈王纯、越王盛、代王达、滕王逌来朝。
  39.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四》:六月,五王皆至长安。
  40. 《周书·卷十三·列传第五》:二年,宣帝不豫,徵招及陈、越、代、滕五王赴闕。比招等至而帝已崩。
  41. 《周书·卷八·帝纪第八》:庚子,诏赵、陈、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趋,剑履上殿。
  42.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庚子,诏赵、陈、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趋,剑履上殿。
  43.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四》:壬子,坚诬招与越野王盛谋反,皆杀之,及其诸子。
  44. 《周书·卷十三·列传第五》:越野王盛,字立久突。武成初,封越国公,邑万户。天和中,进柱国。建德三年,进爵为王。四年,大军伐齐,盛为后一军总管。五年,大军又东讨,盛率所领,拔齐高显等数城。并州平,进位上柱国。从平邺,拜相州总管。宣政元年,入为大冢宰。汾州稽胡帅刘(爱)〔受〕逻干反,诏盛率诸军讨平之。大象元年,迁大前疑,转太保。其年,诏以丰州武当、安富二郡邑万户为越。盛出就国。二年,朝京师。其秋,为隋文帝所害,并其子忱、悰、恢、懫、忻等五人,国除。
  45. 《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越野王盛,字立久突。武成初,封越国公。建德三年,进爵为王。从平齐,进位上柱国。历相州总管、大冢宰。大象元年,迁大前疑、太保。其年,诏以丰州武当、安昌二郡,邑万户为越国,盛出就国。二年,朝京师,并其子为隋文帝所害,国除。
  46. 故宫博物院等. . 北京市: 文物出版社. 2021年10月: 52. ISBN 9787501072675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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