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州 (金朝)

安州金朝时设置的

天会七年(1129年)升顺安军置,治所高阳县(今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东旧城)。辖境相当今河北省高阳县北部及安新县南部等地。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移治葛城县(今河北省安新县西南安州),泰和八年(1208年),又移治渥城县(今河北省安新县)。元朝时,复治葛城县,至元二年(1265年)省废为镇,入高阳县。旋复置。

明朝时属保定府洪武二年(1369年)七月,省州治葛城县入州。葛城县省入。七年(1374年)降为县。十三年(1380年)十一月复升为州。领两县: 高阳县、新安县。今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位于河北省中部、白洋淀沿岸。清朝时,仍属保定府,简。清入关后,满洲贵族于安州境内设置旗地官庄,驱使旗丁承种纳粮。除正红旗正蓝旗外,各旗均有旗地庄屯分设。如,原拨给镶蓝旗人地2116顷39亩余,退出地214顷26亩。道光十二年(1832年)以新安县省入。民国二年(1913年)降安州为安县,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安新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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