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魯·沃爾斯泰德

安德魯·約翰·沃爾斯泰德英語:1860年10月31日—1947年1月20日)是一名在1903年至1923年間來自明尼蘇達州美國眾議院議員,也是共和黨的成員。他的名字與1919年的全國禁酒法有密切相關,該法通常稱為沃爾斯泰德法。該法是1920年開始在美國實施禁酒令的授權法案。

安德魯·沃爾斯泰德
Andrew Volstead
美国众议院议员
来自明尼蘇達州第七國會选区
任期
1903年3月4日—1923年3月3日
前任弗蘭克·艾迪
继任奧萊·J·卡維爾
个人资料
出生Andrew John Volstead
1860年10月31日
美國明尼蘇達州凱尼恩
逝世1947年1月20日(1947歲—01—20)(86歲)
美國明尼蘇達州格尼拉特福爾斯
墓地格尼拉特福爾斯公墓
政党共和党
专业法律

早年

沃爾斯泰德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古德休縣凱尼恩,父母是挪威裔美國人,父親是Jon Einertson Vraalstad(John Vrolstad),他是挪威宋雅王后的遠親,而母親是Dorothea Mathea Lillo。沃爾斯泰德在聖尤拉夫學院接受教育,成為一名律師,並在1900年至1902年擔任明尼蘇達州格尼拉特福爾斯的市長。根據1947年《Minneapolis Star》上的訃聞,他首先在威斯康辛州格蘭茨堡從事法律工作,然後於1886年搬到格尼拉特福爾斯。

國會生涯

在國會期間,他於1919年至1923年擔任衆議院司法委員會的主席。雖然他經常被認為是沃爾斯泰德法的發起人,但他與反酒館聯盟韦恩·惠勒合作,惠勒構思並主要起草了該法案。然而,沃爾斯泰德倡議該法案,並支持、宣傳和促進法案的通過。[1]他還幫助撰寫了卡珀–沃爾斯泰德法,這法案使農民能夠組建本地的合作社,而不必擔心受到休曼反壟斷法案起訴。該法至今仍然生效。

沃爾斯泰德是第58、59、60、61、62、63、64、65、66和67屆國會的成員。1922年,他試圖當選為第11屆議員,但遭到失敗。此後不久,他被聘為全國禁酒執法局局長的法律顧問。1933年禁酒令被廢除後,沃爾斯泰德回到了明尼蘇達州的格尼拉特福爾斯,在那裡他重新開始私人法律執業。他於1947年去世。沃爾斯泰德的故居位於明尼蘇達州格尼拉特福爾斯的第九大道163號(163 Ninth Avenue),是一個美國國家歷史名勝。他被安葬在格尼拉特福爾斯公墓。[2]

參見

參考資料

  1. . 2014-10-11 [2021-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11) (英语).
  2. .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2021-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8) (英语).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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