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事務委員會
安老事務委員會(英語:)是香港非法定組織之一,簡稱安委會,由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1997年成立,主要向政府提供建議,制訂全面的安老政策。
安老事務委員會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公營機構 | |
安老事務委員會 標誌 | |
主席 | 李國棟 |
部門資訊 | |
成立日期 | 1997年 |
類型 | 非法定組織 |
總部 |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十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官方網站 |
安老事務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包括老人在住屋、經濟保障、醫療衞生、就業等方面的有關事宜,向政府表達意見,統籌各項安老計劃和服務的策劃和發展工作,及落實各項安老政策和計劃時進行監察。
委員
安老事務委員會自成立起至2004年,一直由立法會議員譚耀宗擔任主席,2005年開始,政府改委任梁智鴻醫生擔任主席。 政府每兩年會委任一次新的官守委員,官方委員則由食物及衞生局代表、勞工及福利局代表、運輸及房屋局或房屋署代表、衞生署代表、社會福利署代表及醫院管理局代表擔任。
安老服務計劃方案
行政長官在2014年的《施政報告》中宣佈,委託安老事務委員會籌劃「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目標將香港的安老服務規劃至2030年。為研究和跟進有關的工作,安委會成立「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工作小組」,並委聘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成員包括來自其他大學學者的顧問團隊提供協助。有關「計劃方案」的研究於2014至2017年進行,分三個階段,分別為「訂定範疇階段」(2014年10月至11月)、「制訂建議階段」(2015年6月至8月)及「建立共識階段」(2016年10月至12月)。
願景
敬老、愛老、護老
使命
老有所屬、老有所養、老有所為
整體原則
尊嚴、生活質素、長者友善、積極和豐盛人生、居家安老、著重使用者選擇、共同承擔責任、將資源投放給最有需要的人士、財政可持續性、社會共融及平等機會
主要策略方針
- 加強社區照顧服務以達至「居家安老」和減少住院比率
- 確保知情權及為長者適時提供具質素的服務
- 安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並整合各項服務
- 確保安老服務的財政可持續性並鼓勵責任承擔
參見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