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韓

宋之韓1532年—1613年),字元卿,號敬斋,河南彰德府磁州武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宋之韓

大明刑科都给事中
籍貫 河南彰德府磁州武安縣
出生 嘉靖十一年壬辰四月初七日
逝世 万历四十一年
配偶 配孫氏
親屬 (子)宋大綱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河南鄉試第二十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1][2]。兵部观政,本年六月授襄陵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西安府同知,四年六月升户部员外郎,十二月改吏科给事中,五年五月升本科右,六年(1572年)三月升户科左,五月升刑科都,七月以考察致仕。

宋之韩归乡后在紫金泉北辟园圃一处,自号“紫滨逸叟”,终日纵酒放歌,游乐于田园,寄情于山水,县内之名胜地常留游踪,且每游必赋诗,有田园风致。书斋中挂自题联一副:“凡事再思斯可矣,与人三反何难焉。”所著《主敬堂文集》《三才要览》行于世。大学士沈鲤为其撰墓志铭。

家族

曾祖宋傑;祖父宋詔,訓導;父宋煚,庠生;母石氏[3]。弟宋之范、宋之富。

参考文献

  1.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张国彦
明朝襄陵县知县
嘉靖四十四年-隆慶二年
繼任:
史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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