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振

崔振—?),字延根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二房,北魏濮阳郡太守崔郁之子,北魏官员。

生平

崔振年少时有学问修养,在家中孝顺父母尊敬兄长,为宗族亲戚称赞。崔振家五代同居,家门中相互礼让。此后因为频繁遭遇荒年,才开始分家,崔振与哥哥崔挺退让田宅和资产,只留下墓田,家中空有墙壁四立,兄弟和顺愉快,手不释卷[1][2]。崔振从中书学生出任秘书中散,在宫内谨慎严肃,为魏孝文帝元宏赏识。崔振外任冀州刺史、咸阳王元禧骠骑府司马,在任很久。太和二十年(496年),崔振升任建威将军平阳郡太守,没有上任,转任高阳国内史。魏孝文帝南征时,征召崔振兼任尚书左丞,留守京城。崔振既因才干被提拔,当时的人都认为是荣耀。后来朝廷改定职官品级,崔振凭资历只能被定为五品,魏孝文帝诏令说:“崔振在太守任内政绩显著,应该有褒奖升职。”崔振因此出任太子庶子[3][4]

景明初年,崔振出任长兼廷尉少卿,他断案公正果断,以善于剖析案情而著称。景明二年(501年)五月,河内郡太守陆琇与咸阳王元禧同谋为逆,元禧失败阴谋暴露,崔振彻底查办罪状,将陆琇定罪大逆,陆氏的宗族老少都被拘捕[5][6]。当时陆琇内外亲属和当朝权贵要人都为陆琇开脱,崔振崔振研查案情毫不松懈,终究没有宽纵,陆琇最终死于狱中,崔振奉行法令多如此例。正始初年,崔振出任龙骧将军肆州刺史,在任内有政绩,回朝后出任河东郡太守。永平年间,崔振在河东郡去世,时年虚岁五十九。朝廷赠予龙骧将军、南兖州刺史,谥号[3][7]。崔振任官四十多年,考课总是被评定为称职,舆论赞美他[3][8]

家族

兄弟

  • 崔挺,北魏昭武将军、司徒司马、泰昌景子

夫人

子女

  • 崔宣伯,早亡
  • 崔子朗,东魏平西将军、侍御史

参考资料

  1. 《魏书·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三世同居,门有礼让。于后频值飢年,家始分析,挺与弟振推让田宅旧资,惟守墓田而已。家徒壁立,兄弟怡然,手不释卷。
  2.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五代同居,后频年饥,家始分析。挺与弟振推让田宅旧资,惟守墓田而已。家徒壁立,兄弟怡然,手不释卷。
  3. 《魏书·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挺弟振,字延根。少有学行,居家孝友,为宗族所称。自中书学生为秘书中散,在内谨敕,为高祖所知。出为冀州、咸阳王禧骠骑府司马,在任久之。太和二十年,迁建威将军、平阳太守。不拜,转高阳内史。高祖南讨,征兼尚书左丞,留京。振既才干被擢,当世以为荣。后改定职令,振本资惟拟五品,诏曰:“振在郡着绩,宜有褒升。”除太子庶子。景明初,除长兼廷尉少卿。振有公断,以明察称。河内太守陆琇与咸阳王禧同谋为逆,禧败事发,振穷治之。时琇内外亲党及当朝贵要咸为之言,振研核切至,终无纵缓,遂毙之于狱。其奉法如此。正始初,除龙骧将军、肆州刺史,在任有政绩。还朝,除河东太守。永平中,卒于郡,时年五十九。赠本将军、南兖州刺史,谥曰定。振历官四十余载,考课恒为称职。议者善之。
  4.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挺弟振。振字延根。少有学行,居家孝,为宗族所称。为秘书中散,在内谨敕,为孝文所知。孝文南讨,自高阳内史征兼尚书左丞,留京。振既才干被擢,当世以为荣。迁太子庶子。
  5. 《魏书·卷四十·列传第二十八》:廷尉少卿崔振穷治罪状,按琇大逆,陆宗大小,咸见收捕。
  6. 《北史·卷二十八·列传第十六》:少卿崔振穷罪状,案琇大逆。陆宗大小,咸见收捕。
  7.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景明初,除长兼廷尉少卿。振有公断,以明察称。河内太守陆琇与咸阳王禧同谋为逆,禧败事发,振穷案之。时琇内外亲党及当朝贵要咸为言之,振研核切至,终无纵缓,遂毙之于狱。其奉法如此。除肆州刺史,在任有政绩。卒于河东太守,赠南兖州刺史,谥曰定。
  8.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振历官四十余载,考课恒为称职,议者善之。
  9. 《魏书·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始挺兄弟同居,孝芬叔振既亡之后,孝芬等奉承叔母李氏,若事所生,旦夕温凊,出入启觐,家事巨细,一以咨决。
  10.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始挺兄弟同居,孝芬叔振既亡后,孝芬等承奉叔母李氏,若事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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