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學
官学是古代中国及周边地区如朝鲜、越南、日本、琉球等国的官府举办的学校。与私人举办的书院、私塾相对[1]。中国历代官学以儒学教育为主,亦有医学或特色教育[2]:83。
朝廷直接举办的官学为中央官学,如国学、太学、四门学、国子监、成均馆等。按行政区划在地方举办的官学为地方官学,如各地郡学、府学、县学等。官学常常与孔庙设于一处,合为“庙学”,如北京的孔庙和国子监[1]。
中国地方官学
汉代至民国,中国地方行政中,通常维持二级、三级行政区划体系。县通常是二级、三级行政区,亦是最基层的行政区。明清地方官学依明、清的行政区划可分为府学、州学、县学。
参考来源
- 顾明远 (编). . 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1. ISBN 978-7532022748.
- 张帆. . 社会科学辑刊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社会科学院). 1993, (1993年总第八十四期): 28—31. ISSN 1001-6198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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