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帽局

巾帽局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主管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前往封地诸旗尉帽靴。[1]

发展

洪武十二年(1379年)成立,设置大使、副使等官职。十七年,定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二十八年,大使改为正五品,左、右副使改为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

官制

  • 掌印太监,一员;
  • 管理,无定员;
  • 佥书,无定员;
  • 掌司,无定员;
  • 监工,无定员。

人员

弘治时期

黄瑜[2]

正德时期

商得保(右副使)[3]

参考文献

  1. ·张廷玉等,《明史》(卷74):“巾帽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宫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籓王之国诸旗尉帽靴。”
  2. 《明故尚膳监太监黄公墓志铭》:“及今上嗣位之初,念公旧臣,忠诚雅净,有辅翼绩,命掌巾帽局印。”
  3. 《大明故內官监太监罗公塔铭》:“名下官:内官监右少监蓝泰、酒醋面局右副使银保、惜薪司左司副孙和、巾帽局右副使商得保,奉御孙铺等9人,勇士罗杰等16人。正德四年二月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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