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和济雅
生平
布和济雅生于清朝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为克什克腾旗第十代札萨克那木济勒一等台吉的养子。清朝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那木济勒逝世,其从弟诺力嘎尔扎布以那木济勒后继无嗣为理由,自行袭位。那木济勒的福晋不服,为了争夺爵位,乃上告至昭乌达盟。后经清朝理藩院决定,由那木济勒的养子布和济雅袭克什克腾旗札萨克一等台吉。[1]
民国元年(1912年),大蒙古国博克多汗策反内蒙古王公独立,布和济雅和敖汉旗、奈曼旗、巴林旗等旗的王公反对独立,乃通电中华民国政府,翊赞共和。布和济雅乃被大总统袁世凯晋封为辅国公。民国五年(1916年),晋封为镇国公加贝勒衔。[1]
民国八年(1919年),布和济雅作《弁髦法纪贪婪妄为》呈文致内务部,以弹劾经棚县知事谢敏。不久,谢敏去职。[1]
民国十八年(1929年),诺力嘎尔扎布在奉军张作霖的支持下,奉热河都统汤玉麟的命令,回到克什克腾旗接任札萨克,布和济雅则出走北平。不久,布和济雅随乐景涛赴南京,充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1][3]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满洲国康德三年),布和济雅回到满洲国统治下的克什克腾旗担任旗长。民国三十年(1941年,康德八年),布和济雅在经棚病逝。[1]
参考文献
- 李振刚主编,克什克腾旗志,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03-1004页
- 刘国铭主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下),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第2213页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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