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產業園區
平鎮工業區,中華民國政府於1968年開發第一期,開發土地面積為73公頃;因工業迅速發展,工業用地不足,政府於民國1978年年6月再開發第二期,開發土地面積為22公頃,淨水廠為9公頃,共計開發土地總面積為101公頃。
組織架構
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973年9月1日成立,設主任一人、組長一人、會計員一人、組員三人、技術員一人、技工一人、工友二人、清潔工一人。
設廠概況
工業區土地呈南北長方形,總面積為104公頃,其中設廠用地為89公頃,公共設施為15公頃。目前設廠121家,以電子(工)業、金屬製品業、運輸工具修配製造業及紡織(成衣)業,亦有食品製造業、藥品製造業等。
設廠公司
參見中華民國經濟部工業局平鎮工業區服務中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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