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庄

平鎮,為1920年~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新竹州中壢郡。今桃園市平鎮區

街原名

原屬桃澗堡之社仔、東勢、南勢、山仔頂、安平鎮、北勢、宋屋、雙連陂。

  • 安平鎮改稱平鎮[1]

行政區劃

日治時期,平鎮分為東勢南勢社子山子頂平鎮北勢宋屋雙連坡,8個大字。

東勢大字下有「東勢」、「金鷄湖」小字名,宋屋大字下有「高山下」、「廣興」小字名。 [2]

參考來源

  1.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2.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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