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为明
生平
早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后留学日本国立歧阜大学。伺候担任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院长。2011年2月21日,聘任为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1]。同年3月5日15时,他酒后驾驶至江西财经大学,撞死2人,4人受伤。法院一审判处交通肇事罪判刑三年,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2年1月,廖为明的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职位被解聘[2]。
关于廖为明所提要求改判缓刑的上诉请求,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廖为明具有自首和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且廖为明系我国农业领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法院根据廖为明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示,认为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故对其上诉请求,予以支持。 |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3] |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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