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標語
廣告標語(advertising slogan)又稱slogan,是用於廣告宣傳,往往令人印象深刻的短文。可以是簡短的一句話,或數行程度的文章,常被視為行銷商品時決定商品印象的一項重要因素。
智慧財產
廣告標語通常很簡短,可能不被法律認可登記著作權。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1],並有標語不成為著作的司法判例[2]。
即使相關法律未明文規定,簡短的標語可能被認定為缺乏創作性不得成為著作。在日本有過判例,五・七・五調的交通安全標語被認定為著作物[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規定[4]:「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法規未涉及標語。
著名標語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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