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專制
開明專制、開明獨裁、啟蒙專制(英語:),也稱為開明絕對主義(英語:),亦称为仁慈专制主义或仁慈的专制主义(英語:),是专制主义的絕對君主制的一种形式,由歐洲啟蒙運動思想家所提倡。在思想上容許民眾有一定的自由权利和私有产权,但認為人民應絕對服從君王命令及法律(非君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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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
開明專制(英語:)這個名詞的最早起源,並沒有明確的說法。Baron Grimm的著作是目前已知最早提到開明專制君主(英語:)這個名詞的人。他總結了弗朗索瓦·魁奈在《中國專制主義》(法語:)的說法,認為一個理想的君主(depot)必須是正義而且不停自我策勵的。1767年,Paul-Pierre Le Mercier de la Rivière在他的著作《自然的秩序與社會政治的基礎》(法語:)中提到,以世襲專制及法律(法語:)來進行統治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他的著作成為開明專制的理論基礎之一。在18世紀下半,許多作家開始採用開明專制(英語:)或開明專制君主(英語:)來形容這個理想中的專制體制。
19世紀之後的歷史學者,開始使用開明絕對主義(enlightened absolutism)來稱呼這個政體。最早提出這個名詞以及推動這個觀念的是德國學者Wilhelm Roscher。他將宗教改革至三十年戰爭這段時期的西歐,稱為宗派絶對主義(confessional absolutism),以西班牙腓力二世為代表。1648年之後,稱為典雅的絕對主義(courtly absolutism),以法國路易十四為代表。而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君主稱為開明的絕對主義(enlightened absolutism)。
相关统治者
- 二世[1](俄国)
- 卡洛斯三世[2](西班牙)
- 腓特烈二世[3](普鲁士、勃兰登堡)
- 弗雷德里克六世[4](丹麦)
- 古斯塔夫三世[4](瑞典)
- 馬克西米利安三世
(巴伐利亞) - 约瑟夫二世[2](奧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亞)
- 若泽一世(葡萄牙)
- 玛丽二世[2](奧地利、匈牙利、波希米亞)
- 利奥波德二世[2](奧地利、托斯卡纳)
- 克里斯蒂安七世(丹麦)
- 约翰·弗里德里希·施特林泽(丹麦攝政)
- 法蘭西斯科一世(兩西西里)
- 拿破仑一世(法國)
- 巴托里·斯特凡(外西凡尼亞公國、波蘭立陶宛聯邦)
- 卡洛·埃馬努埃萊三世(薩丁尼亞王國)
- 维托里奥·阿梅迪奥三世(薩丁尼亞王國)
- 馬哈茂德二世(鄂圖曼帝國)
- 若望保祿二世(梵諦岡)
开明专制在中国
梁启超把专制政体分为野蛮专制和开明专制两种,认为“凡专制者,以所专制之主体的利益为标准,谓之野蛮专制;以所专制之客体利益为标准,谓之开明专制”。
参考资料
- McKay, "A History of Western Society",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2006, p.616-619; Catherine the Great: Portrait of a Woman R K. Massie, "Catherine the Great: Portrait of a Woman", Random House, 2012
- H.M. Scott, 1990, p. 1.
- H.M. Scott, 1990, p. 265ff
- H. Arnold Barton, Scandinavia in the Revolutionary Era 1760-1815,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6, p.142ff. ISBN 0-8166-1392-3.
- Bearne, Catherine Mary (1907). A Sister of Marie Antoinette: The Life-Story of Maria Carolina, Queen of Naples. T. Fisher Unwin: London, p 142.
外部連結
- 賴奇祿-啟蒙運動的另類觀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