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兰德

佛兰德荷蘭語荷兰语发音:[ˈvlaːndərə(n)] 法語:法语发音:[flɑ̃dʁ]德語:德语发音:[ˈflandɐn]英語:英國 /ˈflɑːndərz/美國 /ˈflæn-/),又称佛兰德斯,是比利時北部的一個荷蘭語地區,人口主要为弗拉芒人

佛兰德
荷蘭語
法語
德語
 比利時地区
佛兰德旗幟
旗幟
佛兰德徽章
徽章
佛兰德的位置
坐标:51°00′N 4°30′E
国家 比利時
省份 安特衛普省
林堡省
 东佛兰德省
 西佛兰德省
 
主要城市安特卫普
根特
布鲁日
鲁汶
面积
  总计13,522 平方公里(5,221 平方英里)
人口(2018年1月1日)
  總計6,629,143人
  密度490人/平方公里(1,270人/平方英里)
佛兰德伯国,14世紀

地名

“佛兰德”一名来自古弗里斯兰语“*flāmdra”[1][2],意为“洪泛之地”,其派生自原始日耳曼語“*flaumaz”,意为“洪水、溪流、泥浆”。

传统意义上的“佛兰德”指的是佛兰德伯国涵盖的地区,大致对应今比利时西佛兰德省法國北部的法國法蘭德斯荷蘭南部的泽兰佛兰德,如今“佛兰德”一称指代了更大的区域,用于表示比利时整个荷兰语区。

“佛兰德”与“弗拉芒”

比利時當前行政區劃与社群的名稱中,弗拉芒大區弗拉芒布拉班特省弗拉芒社群皆作“弗拉芒”,而东佛兰德省西佛兰德省作“佛兰德”,其中“弗拉芒”(荷蘭語法語:德語:)为“佛兰德”(荷蘭語法語:德語:英語:)的形容词形式[3][4][5],意即“佛兰德的”。在印欧语中,国家或较大规模的地区及城市大多有对应的形容词形式,汉语中习惯将地名与其形容词的译法统一(如“Scotland”译作“苏格兰”,搭配其形容词形式“Scottish”的“Scottish Premiership”译作“苏格兰足球超级联赛”而非“苏格蒂什足球超级联赛”),此处“弗拉芒”与“佛兰德”的分译属于特例。而在部分语言中,“佛兰德”与“弗拉芒大區”两名称也常常混用[6][7][8]

弗拉芒运动

2010年比利时眾議院选舉结果显示,分裂派政党“新弗拉芒人聯盟”在弗拉芒大区处于领先地位;该政党的终极目的是与南部的法语区彻底决裂。荷兰语党派与法语党派对于组建联合政府之事无法達成協議,因而导致比利时陷入了长達18個月的无政府状态。由于荷兰语区经济远远好于法语区,荷兰语区要求至少经济独立的呼声由来已久。

另见

参考文献

  1. (英文) Thomas L. MarkeyFrisian, Mouton, The Hague, 1981, blz. 46.
  2. .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3. . www.woorden.org.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4. Larousse, Éditions. . www.larousse.fr.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法语).
  5. . www.wissen.de.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6. Anonymous. . ec.europa.eu. 2010-08-02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英语).
  7. . phoenix. [2021-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德语).
  8. . www.hogent.be.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5) (荷兰语).

外部連結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