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茨·海德

弗里茨·海德(Fritz Heider,1896年2月18日—1988年1月2日)是一位奥地利格式塔心理学家,以发展认知平衡理论归因理论而著称。

弗里茨·海德
出生1896年2月19日 编辑维基数据
維也納 编辑维基数据
逝世1988年1月2日 编辑维基数据 (91歲)
就讀學校
職業心理學家翻译家、大學教員、作家 编辑维基数据
獎項古根海姆獎 编辑维基数据

生平

1896年2月18日,弗里茨·海德出生在奥匈帝国京城维也纳,是家中的次子。1920年,在哲学家 A.迈农指导下,获得奥地利格拉茨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27年应聘于汉堡大学。1930年移居美国,任教于马萨诸塞州北安普敦的史密斯学院

弗里茨 海德于1983年将他生平的遭遇以及在心理学的成就记录于自传《一个心理学家的人生》。[1] 1988年1月2日,弗里茨·海德在美国堪萨斯州劳伦斯逝世,享年92岁。

理论

海德是社会心理学归因理论的奠基人。所谓归因(attribution)是指人们对已发生事件的原因的推论或知觉。1944 年他在《社会知觉与现象世界的因果关系》一文中指出,应重视行为因果关系的研究,后来在《人际关系心理学》中又发挥了这一观点,提出归因理论,但直到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才引起社会心理学界的重视,从而引发出许多关于归因理论的研究。

他指出人的行为的原因可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部原因是指存在于行为者本身的因素,如需要、情绪、兴趣、态度、信念、努力程度等等;外部原因是指行为者周围环境中的因素,如,他人的期望、奖励、惩罚、指示、命令,天气的好坏、工作的难易程度等等。海德认为归因过程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是共变原则。人们通常认为一定的行为可能决定于各种原因,但人们倾向于寻找一定的结果和一定的原因在不同条件下的联系。如果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原因总是与一个结果相联系,而且没有这个原因时这个结果不发生,那么就可把这个结果归于这个原因。例如,甲队总是负于乙队,而甲队总是胜丙队,乙队一般情况下总是战胜丙队,则甲队水平是中等。一定的行为结果总是同一定水平的技能相随而生,即技能与胜负共变。他发现人们常把自己的成功归因为内部因素,把别人的成功归因为外部因素;而把自己的失败归因为外部因素,把别人的失败归因为内部因素。

参见

参考文献

  1. Harvey, John. H. . American Psychologist. March 1989, 44 (3): 570–571 [30 March 201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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