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二江
张二江(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山东寿光人,1970年参加工作。1982年大学毕业之后,在湖北省各地履职,在担任地方一把手的时候有"楚中良将"的美称。1995年任丹江口市市委书记;1996年调任天门市市委书记;2001年接受湖北省省纪委调查;2001年底湖北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时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在2002年1月怒斥张二江是"党内的败类",为“吹、卖(官)、嫖、赌、贪”五毒俱全的“五毒书记"。[1]
张二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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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山东寿光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族 | 汉族 |
语言 | 汉语 |
母校 | 武汉大学 |
职业 | 政府官员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被开除) |
信仰 | 共产主义 |
主政丹江口和天门期间
检方指控张二江利用担任丹江口市市长、市委书记和天门市市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接受大量贿赂;贪污公款;与100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政治上搞“浮夸风”;搞权色交易。张二江则用手指点着审判长,大声否认受贿指控。[2]
审判
2002年7月23日,张二江在湖北省潜江市江汉油田的“钻井会堂”接受公开审理。中国近200家媒体的记者报名采访此次庭审。但是在现场只有12家媒体的14名记者获准进入现场,能进入现场的记者主要是湖北省内的记者,而且要求进入现场的记者不能拍照、不能摄像,甚至不能进行任何文字记录。
检方指控张二江收受的39笔贿赂中有25笔是“卖官”所得,其中在丹江口“卖官”8次,在天门市“卖官”17次。张二江甚至以888元就卖掉了一个局长的职位。但是张二江在辩护阶段一口气否认了13项对他的指控,坚称自己无罪。[3]2002年9月,张二江被重判12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多次获得减刑,张二江于2010年11月提前出狱。出狱后生活平淡,经营着一家小茶馆,不愿过问时事。[4]
參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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