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翮

張鳳翮—1644年),健沖慰堂陝西漢中府城固縣人,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

天啟元年(1621年)舉人[2],天啟五年(1625年)中進士崇禎年間,擔任監察御史,彈劾四川巡撫王維章貪污劣行,請求召還給事中章正宸,未得接納。不久巡按雲南,回朝時說:「陛下提議再征一年稅收,民力已枯竭,討賊大臣懈怠渙散,浪費百萬金錢。」崇禎帝采納,命兵部飛騎要求熊文燦進攻,但張獻忠已反叛;其後因論事遷任浙江按察使,再陞任江西巡撫。張鳳翮為人倜儻,曾說:「不先在家鄉立功,怎能在天下立功?」故此發跡後開建城東新堰,又修築南樂義堡,並建議實行丁隨糧行。到崇禎十五年(1642年)遷浙江右參政,惟未任而罷官;李自成攻陷城固,威脅他出仕,他拒絕而被殺[1][3]

引用

  1. 《明史·卷二百九十四·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忠義六》:鄉官張鳳翮,字健沖。天啟五年進士。崇禎中官御史,極論四川巡撫王維章貪劣,而請召還給事中章正宸,不納。出按雲南,還朝,言:「陛下議均輸再征一年,民力已竭,討賊諸臣泄泄沓沓,徒糜數百萬金錢。」帝納其言,敕兵部飛騎勒熊文燦進兵,而張獻忠已叛矣。十五年遷浙江右參政,未任而罷。賊陷城,脅之仕,不屈死。
  2. 嘉慶《漢南續修府志·卷十八·選舉》:天啟 元年辛酉科(舉人) …… 張鳳翮 城固人
  3. 嘉慶《漢南續修府志·卷十六·人物中》:張鳳翮 進士擢御史巡按雲南衡文,江左因論事遷浙臬,尋陞江西巡撫。少而力學,為人倜儻不羈,嘗曰:「功不先梓里,何以及天下?」故得志後開城東之新堰,築南樂之義堡,議及丁隨糧行,袪民賠累,公之力也。李賊之變,執之脅其仕,不從遇害。

參考文獻

  • 明史》·卷二百九十四·列傳第一百八十二 忠義六
  • 嘉慶《漢南續修府志》·卷十六·人物中
  • 嘉慶《漢南續修府志》·卷十八·選舉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四》,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劉宗祥
明朝江西巡撫
1642年-1643年
繼任:
郭都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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