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太原
张太原(1961年4月—),男,汉族,山西汾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吕梁师范专科学校、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毕业,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投资经济专业本科班在职毕业,山西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经济学硕士学位,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管理学博士学位。
生平
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助理巡视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巡视员、副司长、司长等职务。
2010年10月,任中共昆明市委副书记。2011年1月,任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书记。2015年2月,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云南省公安厅厅长[1]。2016年12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2][3]。2017年2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4]。2021年1月,当选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5]。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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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孟苏铁 |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17年2月-2021年5月 |
繼任: 刘洪建 |
前任: 邓先培 |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 2011年1月-2015年2月 |
繼任: 侯新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杨嘉武 |
云南省公安厅厅长 2015年2月-2017年3月 |
繼任: 任军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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