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序九
生平
1920年生。重庆长寿人。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他积极从事抗议美军、反对蒋介石的学生运动。194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经被国民党逮捕[1]。1949年毕业于重庆大学[2]。1953年调入西南政法学院任教,历任民法教研究室、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曾主讲民法、经济法、司法会计等课程[3]。兼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等职。1985年9月获颁四川省“劳动模范”称号。1988年离休[4]。
出版物
主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讲义》、《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概论》、《商标法教程》等。代表性论文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本质和作用》(合写)、《论无效经济合同》、《经济法律关系》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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