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民 (1964年)

张建民1964年9月),男,汉族河北滦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太原工学院工民建专业毕业,太原工业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吉林大学东北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经济学博士学位。

生平

1981年9月,就读于太原工学院工民建专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在太原工业大学建筑结构研究所助教。1987年9月,在太原工业大学结构工程专业读硕士研究生[1]

1990年6月任煤炭工业部太原煤矿设计研究院土建处工程师、室主任,1993年4月任建筑所副所长,1995年1月任所长。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任院长助理、副院长,2000年9月任太原煤炭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3年4月,任山西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2006年11月,任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8年9月,因为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被免职,任山西省副省长级干部。

2010年3月,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2015年4月,升任中共青海省委常委[3]

2016年10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11月1日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4]。2018年7月,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5]

参考

  1. . 人民网. [2014-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01).
  2. . 腾讯新闻(青海新闻网). 2010-03-18 [2014-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8).
  3. . 搜狐. [2015-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9).
  4. . 澎湃新闻网. [2016-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3).
  5. . 新浪新闻网. [2018-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凌成兴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
2018年7月 -
現任
前任:
符太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
2016年11月-2018年7月
繼任:
马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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