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民 (1964年)
生平
1981年9月,就读于太原工学院工民建专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在太原工业大学建筑结构研究所助教。1987年9月,在太原工业大学结构工程专业读硕士研究生[1]。
1990年6月任煤炭工业部太原煤矿设计研究院土建处工程师、室主任,1993年4月任建筑所副所长,1995年1月任所长。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任院长助理、副院长,2000年9月任太原煤炭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3年4月,任山西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2006年11月,任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8年9月,因为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被免职,任山西省副省长级干部。
2010年3月,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2015年4月,升任中共青海省委常委[3]。
2016年10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11月1日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4]。2018年7月,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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