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华 (1927年)
生平
1946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喀喇沁右旗自治会宣传股长、民政科长;在冀察热辽中央分局研究室工作;热河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任处长办公室主任。1956年4月至1958年3月,担任昭乌达盟盟委组织部长[1]。1958年,任中共喀喇沁旗委第一书记。1959年,任红山电厂厂长。1961年,历任中共昭乌达盟盟委副书记。1963年10月至1965年3月,担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为苏平、沙梯、许维俊、宝音图)[2]。1964年7月,共青团九届一中全会上,她担任团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其他为李淑铮、徐惟诚、胡启立)[3]。1966年8月13日,红卫兵攻占团中央办公楼。8月15日,胡耀邦、胡克实、王伟、胡启立、张德华停职反省[4]。之后担任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1987年,离休[5]。
参考
- 赤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 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6.12: 1924. ISBN 7-204-02975-5.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 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5.01: 894–895. ISBN 7-204-02847-3.
- 共青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编;胡献忠主编. .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2.09: 380. ISBN 978-7-5153-1030-5.
- 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 .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285. ISBN 7-80136-318-3.
- 徐世明主编;徐定华,高月宇副主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赤峰市委员会编. . 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7.08: 330. ISBN 7-5034-0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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