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琦 (1961年)
生平
1979年9月,在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1981年8月参加工作,任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任煤炭部淮南矿务局南方公司副经理。
1991年10月,任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处负责人、处长。1992年2月至1993年12月,在天津大学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93年3月,任管委会工商局局长。1997年2月,任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2003年2月,任中共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2004年6月,任中共三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6年5月,任海南省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8月,任中共儋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正厅级)。2010年2月,任中共儋州市委书记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2014年9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儋州市委书记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2014年10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2016年11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中共海口市委书记[1]。2014年9月,張琦升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躋身副省級,一個月後改任三亞市委書記;2016年11月出任海口市委書記。
2019年9月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成为2019年以來被查的第17名高官,也是十九大以來繼廣東的曾志權、陝西的錢引安和內蒙古的雲光中之後第4名在任被查的省級黨委常委,是繼雲光中之後第2名在任被查的省會首府城市市委書記[2][3]。
2020年3月4日,因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終止中共十九大代表、海南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海口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4]。
2020年7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琦受贿一案。监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通过其近亲属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亿余元。张琦当庭表示认罪、悔罪[5]。
2020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
2021年1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指出,张琦任儋州市委书记时,违规推动海花岛项目,涉及填海总面积783公顷。在他的极力推动下,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将填海项目拆分成36个面积小于27公顷的子项目瞒天过海,使得不过关的项目得以推进,该禁止的项目得以审批[7]。2021年12月,该项目被责令拆除(2022年4月改为没收)。
参考文献
- . 澎湃新闻. [2016-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5).
- 彭琤琳. . 香港01. 2019-09-06 [2020-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6) (中文(香港)).
- . 新华网. 2019-09-06 [2019-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 . 香港01. [2020-03-06].
- . 新华报业网. 2020-07-09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 . 新华网. 2020-12-03 [2020-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 .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01-27 [2022-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4).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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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孙新阳 |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委员会书记 2016年11月-2019年9月 |
繼任: 何忠友 |
前任: 姜斯宪 |
中国共产党三亚市委员会书记 2014年10月-2016年11月 |
繼任: 严朝君 |
前任: 丁尚清 |
中国共产党儋州市委员会书记 2010年2月-2014年10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郭全茂 |
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8月-2010年2月 |
繼任: 李江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