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佳胤
張佳胤(1527年—1588年),字肖甫,號泸山,又號崌崍山人,四川重慶府合州銅梁縣人,明朝文人、政治人物。嘉靖戊戌進士,萬曆間累官薊遼總督。天啟間,追諡襄憲。
張佳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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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兵部尚書 |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合州銅梁縣 | |
字號 | 字肖甫,别號居来山人 | |
諡號 | 襄憲(天啟時追諡) | |
出生 | 嘉靖六年(1527年)七月初五日 | |
逝世 | 萬曆十六年(1588年) | |
配偶 | 向氏 | |
親屬 | (子)叔琦、叔珮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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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会试第八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進士。授河南滑县知縣,有強盜假裝錦衣衛,企圖勒索张佳胤,反被張所制服。擢戶部主事,改兵部職方司主事,遷禮部郎中。以風霾考察,謫陳州同知。歷遷山西蒲州知州[1]。
嘉靖四十三年八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四十四年七月调云南提学佥事。隆慶元年二月升广西左参议,三年六月升河南副使,四年十一月升陕西布政司右参政兼佥事、管理粮饷,五年五月升山西按察使。
隆庆五年(1571年)十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等处地方、总理粮储提督军务。万历二年二月被劾,调任南京衙门,回籍听用。
万历四年起任南京鸿胪寺卿,四月升南京光禄寺卿,十二月升为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荆等关,丁母忧归。七年(1579年)六月以原官巡抚陕西地方,八月改巡抚宣府,九年四月升兵部右侍郎。十年三月杭州东西二大营发生兵变,殴打巡抚吴善言,张佳胤继任浙江巡撫,定馬文英、劉廷用之亂。十一年八月升兵部尚书协理京营戎政,九月又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总督薊遼。十三年五月加太子太保,闰九月召回兵部理事,賜一品诰命。十四年十二月被弹劾乞休,遂准致仕归。万历十六年(1588年)病卒,贈少保。天啟初,謚襄憲。《明史》有傳[2]。
著作
张佳胤工诗文,为明代文坛「嘉靖後五子」之一。有《崌崍山房集》。[3]
家族
曾祖張逈、祖張曰巽、父張文錦。母沈氏,封太恭人。重庆下。兄宗胤;弟錫胤[4]。
參考文獻
- 周景柱《蒲州府志·卷之六》
- 《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張佳胤,字肖甫,銅梁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知滑縣。劇盜高章者,詐為緹騎,直入官署,劫佳胤索帑金。佳胤色不變,偽書券貸金,悉署遊僥名,召入立擒賊,由此知名。擢戶部主事,改職方,遷禮部郎中。以風霾考察,謫陳州同知。歷遷按察使。
隆慶五年冬,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安慶兵變,坐勘獄辭不合,調南京鴻臚卿,就遷光祿。進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道聞喪歸。
萬歷七年,起故官,巡撫陝西。未上,改宣府。時青把都已服,其弟滿五大猶桀驁,所部八賴掠塞外史、車二部,總兵官麻錦擒之。佳胤命錦縛八賴將斬,而身馳赦之,八賴叩頭誓不敢犯邊。後與總督鄭洛計服滿五大。入為兵部右侍郎。
十年春,浙江巡撫吳善言奉詔減月餉。東、西二營兵馬文英、劉廷用等構黨大噪,縛毆善言。張居正以佳胤才,令兼右僉都御史代善言。甫入境,而杭民以行保甲故,亦亂。佳胤問告者曰:「亂兵與亂民合乎?」曰:「未也。」佳胤喜曰:「速驅之,尚可離而二也。」既至,民剽益甚。佳胤從數卒佯問民所苦,下令除之。眾益張,夜掠巨室,火光燭天。佳胤召遊擊徐景星諭二營兵,令討亂民自贖。擒百五十人,斬其三之一。乃佯召文英、廷用,予冠帶。而密屬景星捕七人,並文英、廷用斬之。二亂悉定。帝優詔褒美。尋以左侍郎還部,錄功,加右都御史。
未幾,拜戎政尚書,尋兼右副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以李成梁擊斬逞加努功,加太子少保。成梁破土蠻沈陽,復進太子太保。召還理部事。敘勞,予一品誥。御史許守恩劾佳胤營獲本兵,御史徐元復劾之,遂三疏謝病歸。越二年卒。贈少保。天啟初,謚襄憲。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28:張佳胤(1527-1588),字肖甫,號崌崍山人,四川銅梁人。嘉靖廿九年進士,萬曆間官浙江巡撫,定馬文英、劉廷用之亂,官至太子太保總督薊遼尚書兼都御史,年六十二卒,諡襄憲。佳胤嘗與王世貞諸人唱酬,為嘉靖七子之一,有崌崍山房集。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易經》,年二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進士。七月初五日生,行二,曾祖張逈、祖張曰巽、父張文錦。母沈氏,重慶下。妻向氏。兄宗胤;弟錫胤。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十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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