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吉士

張吉士17世紀—1650年代),松霞山東濟南府德州平原縣[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張吉士是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2],十三年(1640年)成進士,獲授武功知縣;當時流寇和軍隊接連騷動,他外調糧食、內謀守禦,又照顧遺民,縣內得以安枕。十六年轉任平陽推官,十七年明亡後投降清朝[3]

之後張吉士擔任清朝的兵部職方司郎中順治七年(1650年)陞為浙江屯田水利道僉事[4],調任山東屯田水利道,同年再改任浙江督糧道僉事[5],漕弊為之一清;十年(1653年)轉為嘉湖兵備道僉事[6],哭母而卒。他博覽羣書,兼學為用,《性理》、《通鑑》、《史傳》等書也有評纂[1]

引用

  1. 乾隆《平原縣志·卷八·人物》:張吉士,字松霞,性至孝,侍父疾五年無息色。以進士令武功,時山寇竊發,戎馬繹騷,吉士外調芻饟、內畫守禦、撫戢遺黎,邑以安枕。晉職方郎,歷浙江督糧道,漏巵盡杜,漕弊一清;補嘉湖兵備,以哭母卒。吉士博極羣書,學兼體用,《性理》、《通鑑》、《史傳》俱有評纂。
  2. 乾隆《平原縣志·卷七·選舉》:崇禎 張吉士 癸酉科(舉人),詳進士
  3.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同田時震)時山西疆吏(遺臣):張吉士,平原人,崇禎十三年進士。平陽推官,降。
  4. 《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四十八》:(順治七年三月乙卯)(兵部郎中)張吉士為浙江按察使司僉事屯田水利道。
  5. 《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四十九》:(順治七年七月辛未)山東屯田水利道僉事張吉士。為浙江督糧道。
  6. 《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七十六》:(順治十年六月乙卯)原任浙江督糧道僉事張吉士。為浙江按察使司僉事嘉湖道。

參考文獻

  • 乾隆《平原縣志》·卷七·選舉
  • 乾隆《平原縣志》·卷八·人物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
  • 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卷七十六
官衔
前任:
王永年
明朝武功縣知縣
1640年-1643年
繼任:
周日熙
清朝知縣
前任:
傅景星
明朝平陽府推官
1643年-1644年
繼任:
石崑田
清朝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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