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問達
張問達(1554年—1625年),字德允,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天啟初,官至吏部尚書。
張問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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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書 | ||
籍貫 | 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 | |
字號 | 字德允 | |
出生 | 九月二十六日 | |
逝世 | 天启五年(1625年) | |
配偶 | 何氏、吳氏;劉氏(聘)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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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癸酉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1]。歷任山西高平县及山東濰縣知县,有惠政。授刑科給事中。遷太常寺少卿,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天启元年(1621年)冬为吏部尚书,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皆经其手。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贤同黨劾其赃私,命追款十萬,遂破產。天启五年(1625年)卒。崇祯元年(1628年)赠太保。
家族
曾祖張璟,壽官;祖張鎬,封徵仕郎衛經歷;父張汝騋,州判官;母韓氏(贈孺人);繼母熊氏。严侍下。兄問仁;問明;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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