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業

張大業1530年—?),字原德,號新所,山東德州左衛官籍濟南府陽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大業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貫 濟南府陽信縣人
出生 庚寅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包氏,封孺人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乙卯科(1555年)山東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三十六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南京太常寺博士,四十年升户部主事,四十二年升员外、郎中,四十五年升河南府知府,隆慶三年(1569年)闰六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六年闰二月升本省右参政。

家族

曾祖張全;祖父張賛;父張洪,贈南京太常寺博士;母楊氏,贈孺人[3]。弟张守业。

参考文献

  1.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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