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振之
張振之(1528年—1584年),字仲起,號起潜,直隸太倉州(今江蘇省太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振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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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張振之石刻像 | ||
大明浙江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太倉州 | |
族裔 | 漢族 | |
出生 | 六月二十四日 直隸太倉州 | |
逝世 | 卒年不詳 地點不詳 | |
配偶 | 娶朱氏,继娶劉氏 | |
親屬 | (子)张际阳[1]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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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一名。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登己未科第三甲第二百零七名進士[2][3]。吏部观政,授浙江處州府推官。四十三年七月选授浙江道监察御史,巡按直隶,条陈漕运八事。以考察降调临清州判官,遷广信府通判、撫州府同知,历任南京兵部车驾司、职方司员外郎、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出任江西吉安府知府,因患病擅自辞官被革职。萬曆十一年(1583年)起复撫州知府,调任杭州府知府[4]。十二年三月升官至浙江按察使司副使,兵备温处道,十月获准致仕。卒年五十七。
著作
著有《理学辨》、《巡倉奏議》、《詒清堂集》。
参考文献
- 王錫爵《副使起潜张公墓表》
- 《懿行录》:明张振之,字仲起,太仓蔡泾人。尝守吉安。有吉安丞张大猷,晚年妾生一子,甫三岁,大猷与妾相继病故,子遂流落民家。公知之,为置媵保以归张。长邑令沈某,一室相继而亡,公治棺而归之。仅存孤孙,托有司护持。天台令死于官,不能归里,其家流寓杭州,一孙女甫髫,落奸人手,为妓家女。公闻流涕,为之赎归,俾择良配。如是捐赀济人者不一。子际阳,为一时名流,子孙特盛。[按]赈济困乏,俾得还乡,是成其美于生前。绵人之嗣续,拔人于患难,是成其美于身后。
- 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邵晉涵、鄭澐《杭州府志·卷六十二》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 《太倉州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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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雷以仁 |
明朝吉安府知府 萬曆四年-七年 |
繼任: 杨惟乔 |
前任: 方 揚 |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萬曆十一年(1583年)上任 |
繼任: 良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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