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 (嘉靖進士)

張明(1496年—1555年,字元亮,號梅江福建省建寧府浦城縣人,民籍,治《書經》。

張明

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貫 福建省建寧府浦城縣
出生 弘治丙辰十一月二十五日
配偶 陳氏
親屬 曾祖張遵美,祖張允讓,父張廷昭,前母徐氏;母楊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生平

十一月二十五日生,行一,由國子生中式福建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六十六名。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二甲第三十九名進士。觀兵部政,授户部主事,督饷陕西、宣大,十四年十一月都御史王廷相疏改御史,因曾违逆堂官尚書减地租、增商额之命,仍原任管事,历官北户部郎中,陞湖廣武昌府知府,超陞江西右參政,崇祀鄉賢[1][2]

家族

曾祖張遵美;祖張允讓;父張廷昭;前母徐氏;母楊氏。慈侍下,妻陳氏,弟秀,子可大(府經歷);可久(承差);可立(儒官);可宗(廩生);可傳(增廣生)。

参考资料

  1.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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