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琮 (明朝)
張琮(1463年—1530年),字廷獻,號惕庵,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應天府江寧縣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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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吳縣 應天府江寧縣官籍 | |
字號 | 字廷獻,號惕庵 | |
出生 | 天順七年(1463年) | |
逝世 | 嘉靖九年(1530年) | |
配偶 | 娶倪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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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十六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六十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改禮部主事,升禮部郎中,正德二年(1507年)闰正月改陝西右參議。當時恰逢劉瑾干涉朝政,張琮因事得罪,九月降寧州知州。劉瑾事敗,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升任山東道監察御史,六年巡按陕西,十二月出爲湖廣按察司副使,十年四月升贵州按察使,十一年六月升四川右布政使,轉左布政。
嘉靖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復除廣西左布政使,嘉靖元年二月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三年十一月回南京擔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十二月改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嘉靖五年(1526年),擔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三年后致仕,嘉靖九年十二月去世[3]。
家族
曾祖張豫,贈中書舍人;祖父張晉;父張翱,前母高氏;李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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