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縉雲
生平
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己卯恩科二甲第23名進士。道光二年(1822年)署福建龍巖州知州[1][2]。道光三年(1823年)任福州府福清縣知縣。道光六年(1826年),任臺灣府嘉義縣知縣。道光十年(1830年)署臺灣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盗同知。
参考资料
- 编纂委员会. .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 福建省龙岩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林金禄(兼职)总编;曾文明(兼职)第一副总编;张东民(专职)常务副总编;张惟(兼职),熊寒江(聘任),王德瑞(聘任)副总编. .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 930.
-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福清县志》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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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尚维昂 |
龍巖州知州 道光二年(1822年)署 |
繼任: 吕志恒 |
前任: 王衍慶 |
臺灣府嘉義縣知縣 道光六年(1826年)任 |
繼任: 朱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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