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茂頤

張茂頤16世紀—1631年),元貞,號紫坡江西臨江府新喻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茂頤是张一作之孙,知县張啓宗之子,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舉應天鄉試,同年父親亦在江西中舉。天啟二年(1622年),張茂頤登進士,工部观政,天啟四年(1624年)授工部屯田司主事,監督易州山廠,看到當地商業蕭條,就提出改變炭價舒緩民困。三年後朝廷缺員,然而魏忠賢黨羽厭其不附,結果僅轉任虞衡司員外郎。天啟七年(1627年),主丁卯科廣東鄉試,於儀式演說中也不諂媚魏璫。

崇禎元年(1628年),張茂頤自工部郎中外任广东高廉道參議[2],在當地禮士愛民,多次集結文人校對文集,刻有《高涼人文集》;其時海寇李魁奇入侵電白縣,他立刻移節捍禦,賊人最終逃走。崇禎四年(1631年)升任江西副使[3],負責籌備兵餉,當年冬天朝參在晚上渡河時暴卒,死後貧窮得無法殮葬,縣人晏日啟授官浙江,帶領僚屬協助治喪回鄉,有《司爟火政志》、《大炭審編錄》、《撫松軒雜抄》、《高涼條議》、《視海條議》、《帶山房文稿》等作品在家[1]

參考文獻

  1. 同治《清江縣志·卷八·人物志上》:張茂頤,字元貞,中萬厯庚子應天鄉試,父啟宗亦以是年舉於鄉。茂頤登天啟壬戌進士,授工部主事督易州山廠,目擊商凋,敝具疏題改炭價,商困以甦;茹檗飲冰三年無閒,會銓司員缺例宜補,魏璫惡茂頤不出其門,僅轉虞衡郎。尋典試粵東,醮士之詞不媚權璫。崇禎元年出為高涼參政,禮士愛民,屢集孝廉明經諸士校文於庭,刻有《高涼人文集》;時海寇李魁奇猖獗犯屬邑電白,移節捍禦賊遁,轉浙江副使分巡甯紹海道,籌兵籌餉戰守視粵加毖,會冬至朝參夜渡中寒暴卒。貧無以殮,邑人晏日啟官浙,率僚屬治其喪以歸,所著有《司爟火政志》、《大炭審編錄》、《撫松軒雜抄》、《高涼條議》、《視海條議》、《帶山房文稿》藏於家。
  2.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十》:(崇禎元年六月丙辰)原任御史錢士貴補江西道御史,工部郎中張茂頤陞廣東參政。
  3.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四十二》:(崇禎四年正月)癸卯以廣東參議張茂頤、南京吏部郎中侯安俱為浙江副使……
  • 同治《新喻縣志》·卷九·人物一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十、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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