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輗

1390年—1462年),河南開封府祥符縣人,明朝軍事人物。張玉次子。

生平

因功定神策衛指揮使。正統五年(1440年),英國公張輔指責張輗毆打守墳者,斥及先臣,詞多悖慢。明代宗下令錦衣衛逮捕,後獲釋。之後連升三級至中軍都督府右都督。景泰三年(1452年),加升太子太保明英宗復辟後,因其弟張軏迎立有功,張輗獲封文安伯,食祿一千二百石。天順六年(1462年),張輗去世,贈侯爵,諡忠僖[1]

張輗子張斌嗣爵,後因詛咒案連坐,被奪去爵位[2]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明史/卷145
  1. 明史》(卷145):“輗,以功臣子為神策衛指揮使。正統五年,英國公輔訴輗毆守墳者,斥及先臣,詞多悖慢。帝命錦衣衛鞫實,錮之,尋釋。三遷至中府右都督,領宿衛。景泰三年加太子太保。英宗復位,以軏迎立功,並封輗文安伯,食祿千二百石。天順六年卒。贈侯,諡忠僖。”
  2. 明史》(卷145):“子斌嗣,坐詛咒,奪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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