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宪法
彭宪法(1954年11月—),男性,汉族,湖南湘潭人。1971年11月参加工作,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国防科技大学非金属基复合材料专业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担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职务。
生平
彭宪法早年在湘潭电机厂工作,后来从政,历任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区委书记[1]:57,1992年,岳塘区与板塘区、郊区合并后,他转任区委副书记、区长[1]:10-11;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市体改委主任,中共湘潭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等职。2003年4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共湘潭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2006年12月升任中共湘潭市委书记[3]。
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4]。
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2013年6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2018年1月届满卸任[5]。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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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孙在田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2013年1月-2018年1月 |
繼任: 胡伯俊 |
政党职务 | ||
前任: 陈润儿 |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委员会书记 2006年12月—2010年1月 |
繼任: 陈三新 |
前任: 郭果夫 |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岳塘区委员会书记 1990年10月19日—1992年6月27日 |
繼任: 廖玉林 |
政府职务 | ||
前任: 陈润儿 |
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4年1月—2006年12月 |
繼任: 余爱国 |
前任: ?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1992年11月—1995年3月 |
繼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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