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元
生平
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统计局局长,根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长,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2007年12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规,次年2月被罢免市长职务,2009年1月被双开。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其收受贿赂共计折合1241余万元,另有141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妻李敏杰(原赤峰市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犯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罚金人民币10万元[1]。根据媒体报道,徐国元6年间敛财约3200万元,他推崇“办事送钱、送钱办事”的潜规则,甚至发展到“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甚至2006年6月纪检监察机关开始对其收受孙才科(时任大连新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所送别墅一事进行初核后,仍大肆收受他人款物,就连进了监狱还手捧佛经,妄想得到佛祖保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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